台山市台城悦灵电子产品商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志灵 | 注册资本:8.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440781MA55T5NP3L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台山市台城环城西路12号天岭购物广场二期101-102号商铺(信息申报制)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台烟处[2024]第85号
2024年09月29日19时55分,我局专卖稽查大队依法检查了位于台山市台城环城西路12号天岭购物广场二期101-102号商铺的“台山市台城悦灵电子产品商行”招牌为“悦雾电子”(该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号码为440781124325)。检查过程中,在该店内查获涉嫌违法的电子烟:RELXPodPro2(StrawberryBurst)烟弹14个,RELXPodPro2(Lycheeice)烟弹13个,RELXPodPro2(WatermelonIce)烟弹12个,RELXPodPro2(LemonIceTea)烟弹18个,RELXPodPro2(DarkSparke)烟弹12个,RELXPodPro2(FreshPeach)烟弹2个,RELXPodPro2(OrangeSparkle)烟弹14个,RELXPodPro2(BananaFreeze)烟弹12个,RELXPodPro2(PassionFruit)烟弹3个,RELXPodPro2(Whitecoffee)烟弹1个,RELXPodPro2(CrispApple)烟弹19个,RELXPodPro2(SmoothMango)烟弹15个,RELXPodPro2(MentholXtra)烟弹22个,RELXPodPro2(Hibiscusiceiea)烟弹22个,RELXPodPro2(MintFreeze)烟弹29个,RELXPodPro2(Taroscoop)烟弹8个,RELXPodPro2(Longjingicetea)烟弹15个,RELXPodPro2(Ludouice)烟弹22个,RELXPodPro2(Limeice)烟弹15个,RELXPodPro2(Tangygrape)烟弹6个,RELXPodPro2(Greengrapeice)烟弹4个,RELXPodPro2(Forestberries)烟弹4个,计22个品种共282个烟弹,ICEBOXⅡ(ICEDSWORDMINT6000PUFFS)一次性电子烟1个,ICEBOXⅡ(KUMQUATPASSIONFRUJT6000PUFFS)一次性电子烟2个,ICEBOXⅡ(ICEDSWORDWATERMELON6000PUFFS)一次性电子烟3个,ICEBOXⅡ(SUCCULENTGRAPE6000PUFFS)一次电子烟3个,ICEBOXⅡ(STPAWBERRYICE6000PUFFS)一次性电子烟4个,ICEBOXⅡ(PINEAPPLEICE6000PUFFS)一次性电子烟4个,ICEBOXⅡ(SWEETLITCHI6000PUFFS)一次性电子烟3个,ICEBOXⅡ(ANDMADELEMONICE6000PUFFS)一次性电子烟3个,ICEBOXⅡ(LITALITYPEACH6000PUFFS)一次性电子烟2个,ICEBOXⅡ(GREENGRAPE6000PUFFS)一次性电子烟2个,ICEBOXⅡ(GRAPEFRUITICE6000PUFFS)一次性电子烟1个,ICEBOXⅡ(GOAVAICE6000PUFFS)一次性电子烟1个,ICEBOXⅡ(MUNGREANPOPSICLE6000PUFFS)一次性电子烟1个,RELXMagicGOGA4000(Greengrapeice)一次性电子烟4个,RELXMagicGOGA4000(Taroscoop)一次性电子烟4个,RELXMagicGOGA4000(Grapefuitsurgeice)一次性电子烟5个,RELXMagicGOGA4000(DarkSparkle)一次性电子烟4个,RELXMagicGOGA4000(Freshmint)一次性电子烟3个,计18个品种共50个一次性电子烟,由于当事人陈志灵在现场且无法提供该批电子烟的合法来源证明,且所销售的电子烟产品的外包装不符合相关规定,当事人涉嫌销售不符合包装标识或警语相关规定的电子烟产品,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六十五条、《电子烟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我局依法将上述电子烟予以先行登记保存(案件编号为:4407810202410085.广东省台山市烟草专卖局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NO.44J00121779)。
我局于9月29日进行立案,经调查,涉案中的一次性电子烟18个品种50个,烟弹22个品种282个系当事人陈志灵所有。陈志灵持有台山市烟草专卖局合法有效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许可证号:440781124325)。被查获的电子烟产品是当事人陈志灵于近段时间从网上购进并存放在上述案发地址的台山市台城悦灵电子产品商行。当事人陈志灵提供网上购入电子烟产品一次的交易方式和交易凭证。该批电子烟自购进后,当事人曾多次通过微信朋友圈和群组发布销售广告,并用微信与买家联系销售,利用同城快递送货,以115元的价格销售了4个电子烟烟弹,取得违法所得115元。
经过我局执法人员取证核实,当事人陈志灵供述的电子烟烟弹销售价和违法所得有具体的证据证明,我局对其供述的价格予以采纳。当事人提供其已知的供货人信息,执法人员无法进一步查证。执法人员仔细检查涉案的电子烟产品外包装,包装上无中文标式警示标语。当事人陈志灵无法提供上述电子烟产品在电子烟交易平台上购进的记录,也无法提供涉案电子烟产品通过相关国家强制标准的证明文件。涉案的电子烟产品外包装上无中文警示标语,违反了《电子烟管理办法》和《电子烟警语标识规定》的有关规定。当事人销售涉案电子烟产品的行为属于销售不符合包装标识或警语相关规定的电子烟产品违法情形,实属销售非法生产的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
经调查核实,当事人陈志灵在本案之前没有因违法经营电子烟行为被行政处罚过。
上述事实有现场笔录、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证据复制提取单、询问笔录等证据为证。
当事人的经营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六十五条、《电子烟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构成销售非法生产的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的行为。当事人对违法事实亦供认不讳。
罚23元
23.00元
广东省台山市烟草专卖局
2024-12-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