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沈阳锦业金融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孟小帆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10103057196147E所属地区:辽宁省
企业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五爱街2号(203)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6-03-22
2016-03-22
(2016)辽0103民初1619号
民间借贷纠纷
沈阳锦业金融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与沈阳桥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卢**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16-02-26
2016-02-26
(2016)辽0103民初1619号
申请保全案件
沈阳锦业金融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与沈阳桥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卢**等申请保全案件民事诉讼保全裁定书
6240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沈沈市监处罚〔2024〕149号
2024年6月26日,沈阳市沈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休眠企业核查时,发现上述25户当事人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当事人2022、2023年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2021年和2022年的年度报告。于当日予以立案调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到当事人所在社区调取证明材料,确定其违法事实。 经查:当事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一直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公示企业年度报告(连续2年)。且于2022年7月4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至今未改正,当事人的相关人员去向不明,无法取得联系,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也无法联系到当事人,目前企业处于失联状态。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处罚如下: 吊销沈阳百大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25户企业营业执照。
0.00元
沈阳市沈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