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干窑镇敏君汤包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徐志敏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421MA2JGPHE6L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干窑镇窑兴路11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善市监处罚〔2024〕343号
当事人从老家购入方大牌甜蜜素,2024年08月05日自制红糖馒头,并添加少量甜蜜素,于当日进行销售。2024年8月5日,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人员对当事人的老姜组织进行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执法人员于9月10日,出示执法证对其进行检查,现场查处已拆封食品添加剂方大牌甜蜜素一包。至案发,当事人对抽样检验不合格结果无异议。综上,当事人生产销售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违法。
当事人生产销售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九)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根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九)项规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一、没收方大牌甜蜜素一包。二、罚款人民币叁仟壹佰元整。
3100.00元
嘉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