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青海飞越海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熊飞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30104MAE8G0RU4P所属地区:青海省
企业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14号1号楼14-4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宁西市监处罚〔2025〕36号
现查明,当事人购进的5款“骏雅”牌插线板,产品条码为6921508803280、6921508803310、6921508803389、6921508803365、6921508803419。经条码食品(产品)安全追溯平台查询均显示:“企业名称:普宁市占陇驰雅电器配件厂,该厂商识别代码已注销”,但产品外包装标注的生产厂家为揭西县棉湖俊雅五金厂。负责人提供的委托加工协议书显示:“普宁市占陇驰雅电器配件厂(甲方)就该产品的加工生产委托揭西县棉湖俊雅五金厂(乙方)生产产品,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和规定完成本协议规定的延长插线座加工生产成成品。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实施过程中有关问题意见的函》(质检办法函〔2008〕67号)相关规定:“委托他人加工产品的,应当使用委托方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及相应的商品条码。”上述插线板应该使用普宁市占陇驰雅电器配件厂的厂商识别代码及相应的商品条码。经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和中国企业信息公示平台查询:普宁市占陇驰雅电器配件厂已于2024年8月22日注销。 当事人于2025年4月9日从广州高电电器有限公司购进上述5款插线板,共计35个,购进时仅查验供货商资质,未认真查验产品条码成员证书及产品条码使用情况,未发现该商品条码已注销,且供应商未告知委托企业已注销的事实。截止检查当日共计销售9个,剩余26个,利润共计57.11元。2025年5月22日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下架所有涉案产品,现已将剩余26个插线板退回供应商未在销售。
当事人的以上行为涉嫌违反了《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销售者不得经销违反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商品”,涉嫌构成经销未经核准注册使用厂商识别码和相应条码的产品,依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经销的商品印有未经核准注册、备案或者伪造的商品条码的,责令其改正,处以10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建议责令改正,认真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处以5000元的罚款。
5000.00元
城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