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乡村医生陈丽诊所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丽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1021MA720YTC7W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庆城南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庆)市监罚【2023】48号
依据《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食品卫生法》进行处罚。(一)未经卫生部按本办法审查批准,而以保健食品名义生产、经营的”之规定,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应依照《食品卫生法》进行处罚。2009年《食品安全法》生效,同时《食品卫生法》废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六)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之规定,对当事人销售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的违法行为应当予以处罚。
1.对庆城县乡村医生陈丽诊所进行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2.对庆城县乡村医生陈丽诊所你单位处以 8100 元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 960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叁项,罚没款合计9060元,大写玖仟零陆拾元整。
8100.00元
庆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19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7-04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庆阳市庆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