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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景洲实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艾卫平注册资本:3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7220653768342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嘉定镇中侨路(博大花苑)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4-17
(2025)赣0722民初6815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信丰县人民法院
2
2026-04-02
(2026)赣07民终1285号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6-03-23
(2026)赣07民终905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6-03-20
(2025)赣0722民初6800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信丰县人民法院
5
2026-03-17
(2025)赣0722民初6811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信丰县人民法院
6
2026-03-11
(2025)赣0722民初6804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信丰县人民法院
7
2026-03-06
(2025)赣0722民初6815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信丰县人民法院
8
2026-02-10
(2025)赣0722民初6808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信丰县人民法院
9
2026-01-26
(2025)赣0722民初6808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信丰县人民法院
10
2026-01-22
(2025)赣0722民初6814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信丰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1-15
(2025)渝0154民初民初47号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阮**
李**,唐**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
2
2017-10-17
(2017)赣0722民初708号
租赁合同纠纷
深圳市渝发建材租赁有限公司
中交建宏峰集团有限公司,袁**,石**,王**,王***
裁判文书
信丰县人民法院
3
2017-05-28
(2017)赣0722民初708号
租赁合同纠纷
深圳市渝发建材租赁有限公司
袁**,石**,王**,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信丰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10-24
2021-06-16
(2021)赣0825执恢97号
借款合同纠纷
李**、艾**等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9000000.00元
执行案件
2
2023-12-28
2023-08-31
(2023)赣08执恢39号之一
借款合同纠纷
高**与艾**、江西景洲实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3-03-06
2022-12-14
(2022)赣08执异201号
借款合同纠纷
张**、艾**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3-03-06
2022-12-14
(2022)赣08执异200号
借款合同纠纷
高**、艾**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3-03-06
2022-12-14
(2022)赣08执异204号
借款合同纠纷
张**、江西景洲实业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23-03-06
2022-12-14
(2022)赣08执异203号
借款合同纠纷
艾卫平、张**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22-10-27
2022-09-09
(2022)赣08执复30号
借款合同纠纷
江西景洲实业有限公司、李**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复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22-08-07
2021-11-06
(2021)赣0702民初6219号
民间借贷纠纷
龚**、艾**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3340879.82元
民事案件
9
2022-01-28
2021-12-09
(2021)赣0825民初1245号
买卖合同纠纷
永丰县科华商砼有限公司、江西世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537295.00元
民事案件
10
2022-01-28
2021-08-30
(2021)赣0825民初1245号
买卖合同纠纷
永丰县科华商砼有限公司、江西世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信自然行罚决字﹝2025﹞第044号
江西景洲实业有限公司未经批准,于2017年8月起在信丰县站前大道与迎宾大道交汇处西北侧建设景洲尊御(3#.6#、幼儿园及地下室)项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属违法建设行为。
1、对信丰景洲尊御项目机动车位低于许可185个,机动车位与规划许可不符面积2353.2㎡,处建设工程造价10的罚款,罚款金额为:2353.2㎡×1150元㎡×10=270618元;2、对3#楼住宅及3#、6#楼住宅层侧阳台和镂空部分与工程规划许可不符,建筑立面效果与许可不符总面积8443.73㎡,处建设工程造价10的罚款,罚款金额为:8443.73㎡×1150元㎡×10=971028.95元;3、对信丰景洲尊御项目核减已查处面积后总建筑面积超出工程规划许可证5400㎡,处建设工程造价10的罚款,罚款金额为:5400㎡×1150元㎡×10=621000元;4、对信丰景洲尊御项目核减已查处面积后总计容面积超出工程规划许可证4463.17㎡,按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价4397.29元㎡处没收违法收入4463.17㎡×4397.29元㎡=19625852.81元;以上行政处罚金额共计:21488499.76元。
1862646.95元
信丰县自然资源局
2025-07-16
2
信自然行罚决字﹝2024﹞第012号
江西景洲实业有限公司未经批准,于2017年8月擅自在信丰县嘉定镇迎宾大道与站前大道交汇处未按照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建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属违法建设行为。
1、1#楼一、二层商业未按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实施,局部尺寸及建筑平面布局与许可不符(面积:3524.92平米),商业未按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实施,依据信府办发[2011]72号文件精神,第四条、第三款,局部尺寸及建筑平面布局与许可不符面积每平方米按照工程造价1150元×10%的罚款,3524.92㎡×115元㎡=405365.8元。2、住宅层侧阳台封闭及镂空部分已浇筑与许可不符,计容积率面积增加3423.6平方米,依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的1#楼《商品房认购协议》及票据,销售价为每平方米:4624.78元,即3423.6㎡×4624.78元㎡=15833396.80元(1#楼计容积率面积增加3423.6平方米,鉴于开发商已正确认识自己的违法行为,并积极的配合我局对案件的调查处理及接受没收非法所得处罚,建议不再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3、1#建筑立面效果与许可不符,面积:7928.6平方米;改变外立面面积每平方米按照50元的罚款,共计面积:7928.6㎡×50元㎡=396430元。4、本次规划核实建筑与许可不符,依据信府办发[2011]72号文件精神,第四条、第三款,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计容积率面积:3806.19平方米,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计容积率面积每平方米按照工程造价1150元×10%的罚款,3806.19㎡×115元㎡=437711.85元。总计:405365.8元+15833396.80元+396430元+437711.85元=17072904.45元人民币,壹仟柒佰零柒万贰仟玖佰零肆元肆角伍分元整罚款。
17072904.45元
信丰县自然资源局
2024-05-16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1-07-05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信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0-07-2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信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