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兴米(天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3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徐厚华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20222MAD57T555C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武清区陈咀镇万兴路1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2-28
加工合同纠纷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2
2025-06-25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3
2025-06-03
(2025)苏0613民初5365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海门市永丰铜业有限公司
河北兴林华车业有限公司,天津兴林华科技有限公司,兴米(天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许*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武请市监处罚﹝2026﹞12
当事人从事电动自行车生产经营活动,经营场所在天津市武清区陈咀镇万兴路1号。经查,2025年7月15日,当事人根据济宁丰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订单生产了5辆TDT008Z型电动自行车,2025年7月16日将上述5辆电动自行车全部销售给济宁丰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单价540元/辆,销售金额2700元。上述产品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样检验,标识与警示语、布线、导线互认协同充电、车速限值、结构、车速提示音、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电气装置项目不符合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标准,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本案货值金额为2700元;当事人未纳税,违法所得2700元。
1。没收违法所得2700元;2。处货值金额1。7倍罚款:4590元;
4590.00元
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