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顺县家华老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冯涛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2729MA6HA04G4D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长顺县威远镇联合村三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长市监处罚[2024]259号
经查实,当事人经营的“秋天满满儿童方便面”(类型:干制面,生产日期:20231016 06,保质期:6个月,生产企业:河北宏望食品有限公司)是2023年11月26日从长顺县鸿运通贸易有限公司购进的,购进数量6袋,进价2.50元/袋,零售价为3.00元/袋,当事人小孩子吃了2袋,余下4袋放在该店进门正中第一排货架第四层方便面销售区待售,直到2024年06月13日投诉人到该店购买了1袋“秋天满满儿童方便面”、2瓶红牛、1瓶水和1只火腿肠及小吃零食,消费金额共34.00元,随后投诉举报在该店购买到过期食品,接到投诉人举报后, 2024年06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到该店检查时在其货架上发现还有待售的3袋“秋天满满儿童方便面”已超过了保质期(生产日期:20231016 06,保质期:6个月),通过查询当事人2024年6月13日当天的微信收款记录,当事人在上述食品超过保质期后仍然还售出1袋“秋天满满儿童方便面”的违法事实。违法所得金额为:1袋×3.00元/袋-2.5元/袋=0.50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当事人提供的经营者身份证、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的经营主体资格和法人真实身份;
证据二:贵州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投诉单1份,证实了投诉人在当事人经营的店内购买到超过保质期食品的事实;
证据三:现场检查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店内经营有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以及超过保质期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实;
证据四:询问调查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店内的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进货时间、地点、数量、零售价格、销售情况以及造成超过保质期食品的原因等事实;
证据五:现场照片(图片、影像资料)证据3份,证明我局执法人员在依职权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店内经营有超过保质期食品及超过保质期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的事实;
证据六:当事人提供的涉案食品的进货票据复印件1份和供货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证实了当事人经营的涉案产品的来源和进货数量、进货日期、单价等事实。
证据七:当事人提供的食品召回图片及召回公告1份,证明当事人在我局调查期间主动对问题食品进行召回,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事实。
本局于2024年07月24日向当事人送达了长市监罚告〔2024〕259号行政处罚告知书,依法告知了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和申辩。
罚款0.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3000.00元
黔南州长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