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溆浦城南大阳摩托专卖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武清叶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31224MA4LF27216所属地区:湖南省
企业地址:湖南省怀化市溆浦县卢峰镇城南国土局对面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溆市监处罚〔2023〕68号
2023年4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监督检查,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发现发现: 1、“大阳牌电动自行车”,型号:TDT12203Z,标示生产企业:无锡大阳电动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查桥新世纪工业园南环东路2号,制造日期:2022-08-29, CCC证书编号:2022011119472982,合格证编号:A132553DY12203Z01。现场查看实车,与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第二部分产品合格证参数图案不符,实车多出一个座位及工具箱。现存:1台。 2、“立马牌电动自行车”,型号:TDS20Z),标示生产企业:立马集团有限公司,制造日期为2022-11-23,CCC证书编号:2021151119036410,CCC发证日期:2022-08-26,产品合格证编号:O0049650D20A00102。现场查看实车,与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第二部分产品合格证参数图案不符,其中一台实车多装了一个工具箱,另一台实车车体与合格证图案不符。数量:2台。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上述三台电动自行车,实车与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上的第二部分产品合格证参数上显示的图案不符。为查清事实,于2023年4月14日经县局领导批准,本局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明,上述“大阳牌电动自行车”(型号:TDT12203Z)是当事人2022年9月份从无锡大阳电动科技有限公司购进的,共购进1台,购进价格是1610 元/台,尚未销售。“立马牌电动自行车”(型号:TDS20Z)是当事人2023年3月份从其他店子匀过来的,进了2台,购进价格是1510元/台,尚未销售。 上述电动自行车结构均发生变化,当事人作为认证委托人未按照规定向认证机构申请认证证书变更,为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已将上述三台电动自行车多余部件拆除。
处以罚款2000元。
2000.00元
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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