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哈尔滨市香坊区佳音韩妆商行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盼盼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30110MA1F67DK0D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三大动力路地下商场中旗商城二期四厅10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香坊市监处罚〔2025〕1号
2024年10月15日,我局收到EMS中国邮政邮件,投诉举报人黄程对香坊区佳音韩妆商行的实名投诉举报信,2024年10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哈尔滨市香坊区佳音韩妆商行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检查中未发现投诉举报人购买的化妆品后套盒,现场无法提供该化妆品后套盒的购进记录、销售记录、供货商资质、化妆品备案凭证、出厂检验证明,未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2024年10月29日,通过对哈尔滨市香坊区佳音韩妆商行经营者王盼盼的调查询问,了解到该店从2021年9月开始经营,主要经营日用百货和化妆品。该化妆品后套盒销售价格为488元,为当事人朋友赠送,后因该套盒包装符合购买者要求,遂将该套盒卖出。 2024年11月10日,我局再次接到哈尔滨市市长公开电话来电事项交办单,投诉人乔先生于2024年10月19在哈尔滨市香坊区佳音韩妆商行购买唇膏,销售价格为45元,没有中文标签。执法人员于2024年11月12日现场检查,未发现投诉的同款唇膏,现场无法提供该唇膏的购进记录、销售记录、供货商资质、化妆品备案凭证、出厂检验证明,未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现场检查时,在柜台上发现2盒TIRTIR银色气垫和2支MENTURM唇膏均无中文标签且未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执法人员当天对上述化妆品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 由于案件正在调查过程中,我局再次收到关于当事人经营无中文标识化妆品的市长公开电话来电事项交办单,为了方便行政相对人,同时提高行政效率,违法行为一并处理。
当事人涉嫌经营无中文标签的进口化妆品,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 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并可以没收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 款: ……(五)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化妆品”;建议罚款人民币25000元。 当事人涉嫌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 …… (二) 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产品销售记录制度;” 拟建议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25000元。 依据《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第十九条:“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
25000.00元
-
2025-01-10
2
哈香市监药械处罚[2024]51010号
经查,哈尔滨市香坊区佳音韩妆商行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无法提供化妆品备案凭证、出厂检验证明。当事人实施了经营无中文标签的进口化妆品的行为,其中瓶身标有su:m37°DearhommePrefectAll-in-oneFirmingSerum共27款(包装内共含99瓶)及无实物库存的洗面奶、防晒、面膜全外文标识产品为当事人从韩国采购的、原产地韩国,采购价格无法计算,货值金额2367元,召回su:m37°DearhommePrefectAll-in-oneFirmingSerum一套(内含4瓶),货值金额145元。涉案货值金额共计2512元,违法所得590元。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现场笔录四份;2.询问笔录二份;3.责令改正通知书(哈香市监药械责改〔2024〕007号)及送达回证各一份;4.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哈香市监药械先登〔2024〕002号)及送达回证各一份;5.解除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哈香市监药械解登〔2024〕002号)及送达回证各一份;6.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哈香市监药械强制〔2024〕002号、哈香市监药械强制〔2024〕005号)及送达回证各两份;7.延长行政强制措施期限决定书(哈香市监药械延强〔2024〕002号、哈香市监药械延强〔2024〕004号)及送达回证各两份;8.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哈香市监药械解强〔2024〕002号)及送达回证各一份;9.地址送达确认书一份;10.哈尔滨市香坊区佳音韩妆商行《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11.经营者王盼盼身份证复印件一份;12.现场照片四张;13.当事人微信朋友圈截图十三张、情况说明及微信小程序销售单截图一份;14.整改报告一份;15.情况说明及微信转账截图一份;1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当事人行政处罚信息截图;17.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关于哈尔滨市香坊区佳音韩妆商行涉嫌经营无中文标签化妆品案件线索调查核实情况说明》及案件来源材料一份。
罚款2.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20000.00元
哈尔滨市香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18
3
哈香市监药械处罚[2024]51009号
经查,哈尔滨市香坊区佳音韩妆商行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药品,其经营药品:①MOHRUS®Tapes(经皮镇痛消炎剂),库存14袋(其中制造批号:A607U共8袋、制造批号:A514S共6袋),销售价格每袋33元,货值金额462元;②EVEQUICK头痛药,库存7盒(其中批号:A00303共3盒,批号:A01617共4盒),销售价格每盒75元,货值金额525元;③santeFXNEO眼药水,库存2盒(批号:FX3252),销售价格每盒35元,货值金额70元;④santeFXV+眼药水,库存3盒(批号:FV0563),销售价格每盒45元,货值金额135元。2024年4月25日,当事人主动召回EVEQUICK头痛药1盒,MOHRUS®Tapes(经皮镇痛消炎剂)2袋,货值金额141元。上述药品货值金额共1333元。因该店为个体工商户,未建立账目,当事人未对购货时间、数量、价格以及药品销售情况进行记录,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现场笔录三份;2.询问笔录两份;3.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哈香市监药械先登〔2024〕001号)及送达回证各一份;4.解除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哈香市监药械解登〔2024〕001号)及送达回证各一份;5.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哈香市监药械强制〔2024〕001号、哈香市监药械强制〔2024〕004号)及送达回证各两份;6.延长行政强制措施期限决定书(哈香市监药械延强〔2024〕001号、哈香市监药械延强〔2024〕003号)及送达回证各两份;7.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哈香市监药械解强〔2024〕001号)及送达回证各一份;8.地址送达确认书一份,证明当事人确认送达地址及送达方式;9.翻译委托书(哈香市监药械译委〔2024〕001号)及送达回证、接收函各一份;10.协助调查函(哈香市监药械协查〔2024〕003号)及复函(苏药监苏检(函)〔2024〕62号)各一份;11.哈尔滨市香坊区佳音韩妆商行《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12.经营者王盼盼身份证复印件一份;13.当事人提供微信朋友圈中标示商品价格照片三张;14.现场照片一张;15.供货方银行卡信息照片;16.供货方微信照片;17.微信聊天记录照片;18.微信转账记录一份;19.整改报告一份;20.当事人提供在日本购买EVEQUICK头痛药、santeFXNEO眼药水和santeFXV+眼药水的光盘及销售凭证照片各一份;21.情况说明及向顾客退款并赔偿的微信聊天记录一份;22.经营者王盼盼个人信用报告一份;23.委托保管书一份。
罚款10.0万元#没收非法财物#
100000.00元
哈尔滨市香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