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重庆市彭水县云康大药房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洪刚注册资本:5.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500243MACA2RAB6T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彭水县山谷路19号附2号(自主承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彭水市监处罚〔2026〕35号
经查, 当事人主要从事药品零售活动,同时也销售预包装食品,并进行了备案,2024年10月初,当事人从上门推销的推销人员处购进“植物伟哥”、“虫草伟哥”和“老嫖客”进行销售,上述“植物伟哥”共购进5盒,购进单价是50元/盒;“虫草伟哥”共购进3盒,购进单价是50元/盒;“老嫖客”共购进3瓶,购进单价是50元/盒。由于是现场推销,所以没有收取供货商资质和购进票据。购进后销售价均为80元/盒(瓶)。上述“植物伟哥”外包装和说明书内容有:批准文号(港卫食准字(2023)第032号)、主要成分、适宜人群、用法用量、执行标准(Q/CGJ.J02.04-2013)、有效期(三年)、规格(9900mgX10粒)、生产商(香港天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地址(香港中环祖庇利街175号)、生产日期(2023.07.20)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方面的内容。“虫草伟哥”外包装和说明书内容有:主要成分、适应人群、用法用量、注意事项、批准文号(港卫食准字(2013)第023号)、执行标准(Q/CGJ.J01.04-2013)、有效期(三年)、规格(9900mgX10粒/盒)、生产日期(2022.09.05)、生产商(香港天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地址(香港中环祖庇利街175号)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方面的内容。“老嫖客”瓶身上有:“保健食品、国食准字G20060356、主要成分、适应人群、用法用量、★本品对前列腺患者有良好的疗效、★高血压、心脏病、酒后均可服用、4850mgX10粒、西藏金阳光生物保健品有限公司、地址:西藏拉萨市扎基中路198号”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方面的内容。 2024年10月26日当事人在店内向举报人销售了3盒“植物伟哥”(单价80元/盒,实际支付200元)和1盒“虫草伟哥”(单价80元/盒,实际支付60元),2024年12月6日当事人在店内向举报人销售了2盒“植物伟哥”(单价80元/盒,实际支付160元)、2盒“虫草伟哥”(单价80元/盒,实际支付160元)以及2瓶“老嫖客”(单价80元/盒,实际支付160元),赠送1瓶“老嫖客”(单价80元/盒,实际支付0元)。 综上,以销售价格计算当事人销售上述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货值金额共计880元(5盒“植物伟哥”*80元/盒+3盒“虫草伟哥”*80元/盒+3盒“老嫖客”*80元/盒)。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的规定,当事人的违法所得为当事人取得的收入,当事人销售上述“植物伟哥”,实收200元+160元=360元;销售上述“虫草伟哥”,实收60元+160元=220元;销售上述“老嫖客”,实收160元。违法所得共计740元。
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柒佰肆拾元整(¥740.00)。
1000.00元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27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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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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