聪润(山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建宇 | 注册资本:245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370923MA3Q2XXP1H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平经济开发区滨河新区望江大街9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20
(2025)浙1004民初8710号
民间借贷纠纷
珠光集团有限公司
张**,李**,聪润(山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
2
2025-08-05
劳动争议
牛**
聪润(山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东平县人民法院
3
2025-07-09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平支行
邢**,李**,聪润(山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东平县人民法院
4
2025-07-02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山东环球现代物流有限公司
聪润(山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东平县人民法院
5
2025-06-25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平支行
聪润(山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李**,邢**
东平县人民法院
6
2025-03-14
民间借贷纠纷
薛**
张**,聪润(山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李**
东平县人民法院
7
2025-02-26
民间借贷纠纷
薛**
张**,聪润(山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李**
东平县人民法院
8
2024-01-08
买卖合同纠纷
东平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东平市监处罚﹝2024﹞416号
当事人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 修正)》第三十四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 修正)》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三款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1.没收扣押的32箱9寸圆盘; 2.处罚款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上缴国库。
10000.00元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27
2
东平市监处罚﹝2024﹞15号
经查,当事人系依法核准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取得了《营业执照》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2023年12月29日,当事人生产了40000个规格为350ml的碗,按照工艺流程,产品原辅料共有纸浆、防水剂、防油剂3种。2023年11月19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对当事人生产的该批次350ml碗进行了抽样检验,《检验报告》(编号:PL0105163-2023)显示“经检验,3-氯-1,2-丙二醇项目不符合GB4806.8-2022标准,依据《山东省食品接触用纸包装及容器等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判定为不合格”。据当事人自述,该批次不合格产品使用了防水剂原料供应商无偿提供的新型适用产品未按照正常程序办理进货查验等资质手续。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共计生产40000个,库存40000个,销售单价每个0.17元,货值金额6800元,因未销售,没有违法所得。执法人员已对不合格产品库存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当事人表示无异议,不要求复检。
1.没收不合格350ml碗40000个; 2.处罚款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上缴国库。
10000.00元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