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张家界春艳车业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马春艳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30821MAC85T6K48所属地区:湖南省
企业地址:慈利县零阳街道白沙井社区零阳路3幢111号(慈利县黄河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门面)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慈市监处字[2024]131号
2023年9月20日,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销售的新日电动自行车外观与产品合格证上的参数不一致,执法人员对这8种型号涉嫌不合格的新日电动自行车当场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及财物清单,共8种型号共计40辆。事后,当事人将外观不漂亮又卖不出去的新日/风雅DQ3(产品型号TDT9384Z)退回了厂家。以上7种型号36辆新日电动自行车货值金额总计63176.17元。以上电动自行车改装前和改装后的价格是一样的,均不含税和电瓶价格。 2023年10月8日,本局委托斯坦德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这7种型号新日电动自行车进行抽样检测,于2023年11月8日本局收到上述7种型号电动自行车的检验检测报告,检测结论均判定为不合格----尺寸限值(鞍座长度)项目不符合GB17761-2018标准。执法人员于2023年11月8日将这7种型号电动自行车的检测结果告知书、检验检测报告及询问通知书用EMS邮政特快快递分别送达给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新日电动车有限公司无锡新日电动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各1份。2023年11月9日将这7种型号电动自行车的检测结果告知书和检验检测报告送达给当事人,当事人当场放弃复检。 2024年3月5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再次进行检查,发现抽检检测不合格的7种同批次型号的新日电动自行车只剩下产品型号TDR9771Z的新日/丽锐2辆,其余34辆电动自行车退回了厂家。执法人员对不合格的2辆电动自行车当场予以查封,并下达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及财物清单。
1、没收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鞍座2个; 2、罚款94764.26元。
94764.26元
慈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鲤鱼桥市场监督管理所
2024-05-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