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市聚红冠烟酒商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禚明红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52201MAC646A14T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都林街道赛罕公馆4号楼第99户商业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乌市监处罚〔2026〕017号
2026年1月14日,在你(单位)发现在抖音平台抖音名字为“乌兰浩特市聚红冠 烟酒商行官方号”上发布视频,视频内容为“适度饮酒的八个好处一喝酒能暖身,激活生命原动力。二喝酒能解压唤醒愉悦之源。三有助于社交催化社交艺术。四能开胃醒脾,调和膳食平衡。五能减少感冒增强呼吸道防御。六酒精能杀菌,构建免疫保障。七舒肝利胆,调节消化功能。八健脑益智,延缓认知衰退。”等内容,经查上述广告内容宣传的是当事人店内白酒,上述广告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含有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加体力等功效的用语,视频是联系抖音广告设计师制做的,花费广告费用500元。在执法人员检查过程中,你(单位)对在抖音平台抖音名称为“乌兰浩特市聚红冠烟酒商行官方号”上发布的含有上述内容的广告视频主动进行删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1000.00元
乌兰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乌兰浩特市知识产权局)
2026-03-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