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市超润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韦尚凤 | 注册资本:158.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804MA5QGCPGXM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覃塘区蒙公镇岭庆村林退屯四队1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覃市监处罚〔2025〕176号
经查明,当事人使用的锅炉(设备品种:蒸汽锅炉,型号:SZL6-1.6-T,设备代码:110010123201800068,产品编号:2018G068,制造单位:无锡锡能锅炉有限公司,制造日期:2018年02月02日),2019年12月13日由海南广胜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注销登记,2022年11月16日由贵溪亚隆建材有限公司注销登记。当事人于2023年11月份初由网上的中介介绍购买,2023年11月份安装,2024年1月开始使用至今,未进行安装监督监检,也未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以上调查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等相关证据材料予以证实,主要证据如下:
1.2025年7月17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覃市监特令【2025】第04003号)1份、执法人员于2025年9月23日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的《现场笔录》1份、证据提取复制单1份,证明查办当事人使用未经检验、未办理使用登记的锅炉,且逾期未改正的事实。
2.当事人的《营业执照》1份、法定代表人韦尚凤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受委托人韦桂有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授权委托书1份,证明当事人的经营主体资格及委托人、受委托人的关系和身份。
3.2025年10月16日,执法人员对受委托人韦桂有进行询问的《询问笔录》1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1份、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证书1份、锅炉产品数据表1份、锅炉产品合格证1份、特种设备停用报废注销登记表1份、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1份、发货单各1份,证明当事人涉案锅炉的来源、出厂质量、登记使用的情况。
4.锅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锅炉操作人员持证情况。
以上证据和笔录由受委托人韦桂有签名盖章认可。
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涉案锅炉,经检验合格,办理使用登记后方可使用,并对当事人的两个违法行为分别作出如下从轻处罚:
一、对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的行为,处罚款30000.00元 。
二、对使用特种设备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行为,处罚款10000.00元。
以上罚款合计40000.00元,全额上缴国库。
40000.00元
贵港市覃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