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重庆市綦江区为尔安药房交通路分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川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500222MA5U575K5U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綦江区古南街道交通路25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綦江市监处罚﹝2026﹞440号
经查,当事人系依法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在重庆市綦江区古南街道交通路25号从事药品、医疗器械等经营活动。2026年6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来到重庆市綦江区为尔安药房交通路分店进行检查,告知了有关情况,随即对药品、药械等开展检查,现场检查发现:在储存待售药品、医疗器械的柜子内查到失效医疗器械,海氏海诺无菌敷贴(生产批号240528,生产日期2024/05/28,失效日期2026/05/28,20袋/盒,产品有效期:二年,生产许可编号:鲁食药监械生产许可20120047号,生产企业名称:青岛海诺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现存数量1盒(盒内现存7袋)。经查,2024年8月5日,当事人从广州康葆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购进海氏海诺无菌敷贴,购进了2盒(20袋/盒),进价:9.8元/盒,通过拆零的方式进行销售,销售价格:1元/袋。截至2026年6月16日已销售33袋,余下的7袋超过失效日期的被执法人员现场查获。综上,由于当事人无法提供违法行为期间完整的经营台账和相关票据,其销售额和违法所得无法计算,故经营失效的医疗器械的货值金额以现场查获的数量计算,货值金额为7×1=7元,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1、没收违法财物包括7袋(价值¥7.00);2、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5000.00元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02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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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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