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孝松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樊孝松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0881MA4C8D0D0B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钟祥市皇庄街道王府大道(莫愁湖市场D区15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钟祥市监处罚〔2024〕36号
经调查,当事人于2023年10月27日从钟祥宝通蔬菜批发市场从一摊位经营户王世财(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20881MA4FRJ0666)处购进黄豆芽3kg,购进单价4元/kg,购进金额12.00元。该食品销售已销售3kg(包含被抽样的2.03kg),被抽样的2.03kg是按进价4元/kg销售的,销售金额8.12元;余下的0.97kg销售单价5元/kg,销售金额4.85元。合计销售为12.97元。无库存。当事人于2023年12月5日发布召回公告,无产品召回。又查明,当事人购进该批次食用农产品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结合本案实际,本局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12.97元;
2、罚款10000.00元。
10000.00元
钟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