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松达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松 | 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83MA36X4J18Q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上湖乡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2-20
(2024)赣0983民初7819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高安市松达物流有限公司
李**
高安市人民法院
2
2024-09-10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施**,冯*,冯**,金**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周*,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周口市舒顺货运有限公司,孙**,高安市松达物流有限公司
英德市人民法院
3
2024-08-15
(2024)赣0983民初4761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高安市松达物流有限公司
马**
高安市人民法院
4
2021-11-22
(2021)桂11民终1358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高安市松达物流有限公司
张**,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呈贡支公司
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1-08-10
(2021)桂1102民初2250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高安市松达物流有限公司,张**,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呈贡支公司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
6
2021-06-02
(2021)赣0983民初3325号
高安市松达物流有限公司
向*
宜春市高安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2-25
(2024)赣0983民初7819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高安市松达物流有限公司
李**
裁判文书
高安市人民法院
2
2024-11-11
(2024)粤1881民初399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冯*,施**,金**,冯**
周洋;周口市舒顺货运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英德市人民法院
3
2024-07-24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冯*,施**,金**,冯**
周口市舒顺货运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英德市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4-28
2023-09-26
(2023)粤1225行审214号
其他行政行为
封开县交通运输局、高安市松达物流有限公司非诉行政行为申请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2500.00元
行政案件
2
2024-04-28
2023-09-26
(2023)粤1225行审221号
其他行政行为
封开县交通运输局、高安市松达物流有限公司非诉行政行为申请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3500.00元
行政案件
3
2024-04-28
2023-09-26
(2023)粤1225行审218号
其他行政行为
封开县交通运输局、高安市松达物流有限公司非诉行政行为申请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2500.00元
行政案件
4
2024-04-28
2023-09-26
(2023)粤1225行审211号
其他行政行为
封开县交通运输局、高安市松达物流有限公司非诉行政行为申请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3000.00元
行政案件
5
2024-04-28
2023-09-26
(2023)粤1225行审219号
其他行政行为
封开县交通运输局、高安市松达物流有限公司非诉行政行为申请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3500.00元
行政案件
6
2024-04-28
2023-09-26
(2023)粤1225行审222号
其他行政行为
封开县交通运输局、高安市松达物流有限公司非诉行政行为申请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2000.00元
行政案件
7
2024-04-28
2023-09-26
(2023)粤1225行审220号
其他行政行为
封开县交通运输局、高安市松达物流有限公司非诉行政行为申请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2000.00元
行政案件
8
2024-04-28
2023-09-26
(2023)粤1225行审216号
其他行政行为
封开县交通运输局、高安市松达物流有限公司非诉行政行为申请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3000.00元
行政案件
9
2024-04-28
2023-09-26
(2023)粤1225行审217号
其他行政行为
封开县交通运输局、高安市松达物流有限公司非诉行政行为申请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4000.00元
行政案件
10
2024-04-28
2023-09-26
(2023)粤1225行审210号
其他行政行为
封开县交通运输局、高安市松达物流有限公司非诉行政行为申请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4500.00元
行政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粤湛遂交罚﹝2026﹞00096号
高安市松达物流有限公司使用赣C0659U赣C328W挂重型货车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2026年3月31日,高安市松达物流有限公司使用赣C0659U赣C328W挂重型货车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第(二)项及《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有关规定。当事人一年内第一次被查处,违法程度较轻。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的行政处罚。
1000.00元
遂溪县交通运输局
2026-04-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