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亳州市谯城区古泉路加油站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黄建设注册资本:6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41602MA2NEBBB87所属地区:安徽省
企业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古泉路与新华北路交口东450米处南侧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谯市监处罚﹝2026﹞611号
经查,当事人分别于2025年6月20日、2025年7月13日以6477.87元/吨(5.40元/升)、6176.99元/吨(5.15元/升)的价格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阜阳石油分公司购进0#车用柴油2吨(2400升)、3吨(3600升),在销售过程中该批0#车用柴油剩余4005升时,又于2025年8月14日以6017.70元/吨(5.01元/升)的价格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阜阳石油分公司购进0#车用柴油2吨(2400升),与之混合销售,共6405升。 上述0#车用柴油在销售过程中,经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抽样,送安徽华瑞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检验。经抽样检验,该批0#车用柴油十六烷值项目不符合GB19147-2016标准,依据《安徽省车用柴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4年版)》,判定为不合格。 当事人因对检验结论有异议,于2025年10月28日向组织抽查部门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要求重新检验。当事人于2025年12月8日接到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的检验机构安徽华瑞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电话通知,要求当事人于2025年12月12日携备样办理相关复检手续,当事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复检手续和未向复检机构送达复检样品。后我局于2026年5月6日向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当事人经营不合格车用柴油案件相关问题进行请示,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5月8日回函,决定终止本次复检程序,维持原检验结论。本局于2026年5月8日决定恢复对当事人经营不合格柴油的调查。 至案发时,上述0#车用柴油已以5.99元/升的价格销售5升,以4.28元/升的价格销售6400升,应收金额27421.95元,实收金额27419.95元,货值金额27419.95元,无违法所得。 当事人在购进涉案柴油时查看、索要并保留了供货方资质,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主观上不知道该批次柴油不合格。截至案件办理时未收到相关投诉、举报,未发现造成严重危害后果。
1;罚款贰万柒仟肆佰贰拾元。
27420.00元
亳州市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8
2
亳税一稽罚﹝2026﹞4号
其他逃避缴纳税款,在账簿上不列或少列收入
罚款283065.26元
283065.26元
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6-01-30
3
谯市监处罚﹝2024﹞1017号
亳州市谯城区古泉路加油站销售不合格柴油案
60000
60000.00元
亳州市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