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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昭阳区创力电动车经营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迟换文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30602MA6NAKEB7J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政通路2号附1号内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昭处罚〔2025〕8号
昭通市昭阳区创力电动车经营部成立于2018年7月12日,主要从电动自行车销售;电动自行车维修;摩托车及零配件销售。 2025年7月26日,当事人从昭通欣能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购入电动自行车29辆,其中:型号为TDTD067Z的菲畅EB,共计采购2辆,单价为1794.00元;型号为TDTD105Z的菲畅EB,共计采购1辆,单价为1794.00元;型号为TDTD134Z的雅典EB,共计采购4辆,单价为2450.00元;型号为TDTD078Z的飓风EB,共计采购3辆,单价为2286.00 元;型号为TDTD117Z的赤兔EB,共计采购2辆,单价为2659.00元;型号为TDTD071Z的银河EB,共计采购3辆,单价为2084.00元;型号为TDTD111Z的优骏EB,共计采购2辆,单价为1964.00元;型号为TDTD097Z的明星EB,共计采购2辆,单价为2119.00元;型号为TDTD099Z的初恋EB,共计采购3辆,单价为1819.00元;型号为TDTD067Z的菲畅2025,共计采购4辆,单价为1664.00元;型号为TDTD065Z的A1EB,共计采购3辆,单价为1835.00元。当事人采购后,对上述电动自行车进行了改装,将电动自行车座垫进行了加长,拆除了脚蹬,并在座椅后方加装了储物箱。其中,上述涉案电动自行车出厂时,安装有脚蹬,座垫长度均为35cm,改装后,型号为TDTD099Z的电动自行车座垫长度为50cm,型号为TDTD134Z的电动自行车座垫长度为58cm,型号分别为TDTD067Z、TDTD105Z、TDTD071Z、TDTD111Z、TDTD065Z的电动自行车座垫长度为60cm,型号为TDTD097Z的电动自行车座垫长度为61cm,型号为TDTD117Z的电动自行车座垫长度为65cm,型号为TDTD078Z的电动自行车座垫长度为67cm。 当事人改装后的电动自行车,型号为TDTD117Z的赤兔EB标价为3980.00元/辆;型号为TDTD134Z的雅典EB、型号为TDTD078Z的飓风EB、型号为TDTD097Z的明星EB标价为3380.00元/辆;型号为TDTD067Z的菲畅EB、型号为TDTD071Z的银河EB、型号为TDTD111Z的优骏EB、型号为TDTD105Z的菲畅EB、型号为TDTD099Z的初恋EB、型号为TDTD067Z的菲畅2025、型号为TDTD065Z的A1EB标价为2699.00元/辆。截至本局查获时,上述电动自行车尚未销售。 当事人改装后的电动自行车货值金额为:2×3980.00元+9×3380.00元+18×2699.00元=86962.00元;违法所得0元。
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 罚款86962.00元(人民币),依法上缴国库。
86962.00元
昭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30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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