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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远县佳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康颖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2625745721937P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镇远县舞阳镇联合街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12-19
(2023)渝0120民初6976号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镇远县宏昌租赁站
姚*,贵州建天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镇远县佳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
2
2023-11-16
(2023)渝0120民初6976号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镇远县宏昌租赁站
姚*,贵州建天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镇远县佳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
3
2023-11-09
(2023)渝0112民初35180号
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
重庆主岛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镇远县佳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4
2023-09-20
(2023)黔0102民初6899号
民间借贷纠纷
贵州中银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李**,镇远县佳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5
2023-03-27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杨**
镇远县佳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镇远县人民法院
6
2022-11-14
(2022)黔0102民初9672号
民间借贷纠纷
曹**
李**,李**,镇远县佳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7
2022-10-10
(2022)黔2601民初4658号
借款合同纠纷
凯里市时代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镇远县佳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李**
凯里市人民法院
8
2022-10-10
(2022)黔2601民初4659号
借款合同纠纷
凯里市时代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镇远县佳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
凯里市人民法院
9
2022-10-10
(2022)黔2601民初4660号
借款合同纠纷
凯里市时代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镇远县佳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
凯里市人民法院
10
2022-10-10
(2022)黔2601民初4660号
借款合同纠纷
凯里市时代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镇远县佳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x**
凯里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2-08-09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贵州镇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镇远金福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镇远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5-18
2022-03-30
(2021)黔2625民初982号
承揽合同纠纷
张**、四川省泸县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等承揽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919027.20元
民事案件
2
2022-05-10
2022-04-12
(2022)黔2601财保25号
财产保全
凯里市时代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镇远县佳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3
2021-12-15
2021-10-27
(2021)黔26民终258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彭**、贵州鑫凯越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21-12-13
2021-10-29
(2021)黔2625民初765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镇远县佳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贵州福佳乐商贸有限公司镇远福佳乐分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89520.23元
民事案件
5
2021-12-02
2021-08-20
(2021)黔01执907号之一
借款合同纠纷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当支行、镇远县吉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21-11-24
2021-10-28
(2021)黔2625民初70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贵州镇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福佳乐商贸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5459677.13元
民事案件
7
2021-10-21
2021-04-29
(2020)黔01民初2278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贵阳市农业农垦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贵州潇琪德生商贸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1282222.92元
民事案件
8
2021-08-31
2019-07-22
(2018)川0521民初2684号之一
民间借贷纠纷
杜**与四川省泸县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唐*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1-08-31
2019-07-22
(2018)川0521民初2683号之一
民间借贷纠纷
江**与四川省泸县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唐*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21-07-22
2021-07-06
(2021)黔2601民初4233号
买卖合同纠纷
贵州鑫凯越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彭**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700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镇市监处﹝2023﹞096号
当事公司发布《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三条房地产广告中的房源信息不真实,涉及面积的,没有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面积,房地产告不真实、不科学、不准确,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第四条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七条房地产预售、销售广告,没有载明开发企业名称和预售或者销售许可证书号;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的,没有载明该机构名称。 《广告法》第二十六条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依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八)违反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发布房地产广告的。当事公司于2023年7月1日因使用党徽被本局立案查处后,立即整改,本局执法人员现场到该广告设立地开展检查,并现场约谈相关负责人,组织学习相关广告法律法规,考虑到当事公司无违法的主观故意,应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过罚相当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和综合裁量原则,综合考虑到当事公司初次违法,识认态度良好,未产生社会影响,可适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行政处罚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第(六)项第3条从轻处罚:即“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依法可以选择的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内,适用较轻、较少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根据《广告法》第五十七条,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建议给与减轻处罚,建议减轻处罚1万元整。《广告法》第五十八条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建议给与减轻处罚,建议减轻处罚到广告费用3500元。
罚款0.35万元#
3500.00元
黔东南州镇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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