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正师小吃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健飞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30102MACK90JX7K | 所属地区:河北省 |
| 企业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39号勒泰庄里街一层S1-56A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长市监处罚〔2024〕第SX005号
当事人存在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从事小摊点经营活动。2024年3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店进行检查时,该店仍然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其行为属于违反了《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违法行为。
罚款0.0200万元,责令改正
200.00元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25
2
长市监处罚〔2023〕第SL020号
调查认定的事实:当事人于2023年5月26日在未办理小摊点备案卡的情况下,在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勒泰购物中心庄里街一层S1-56A号从事食品制售活动行为。
1、没收违法所得19.9元2、罚款300元
300.00元
石家庄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29
3
冀市监石处〔2023〕13010223000215号
2023年5月26日,检查人员在勒泰购物中心庄里街一层进行检查,期间发现长安正师小吃店无小摊点备案卡擅自经营于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2023年6月12日前改正。2023年6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店进行检查时,该店仍然无小摊点备案卡。
当事人于2023年5月26日在未办理小摊点备案卡的情况下,在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勒泰购物中心庄里街一层S1-56A号从事食品制售活动行为。
没收违法所得0.00199万元,罚款0.0300万元
300.00元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