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南阳宏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0+裁判文书 10+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明阳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11300094456454E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汉冶街道范蠡路与南都路交叉口西宏江升龙苑7号楼24楼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2-18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河南贵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南阳宏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
2024-10-29
(2024)豫1302民初9157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景**
南阳宏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
3
2024-08-23
(2024)豫1302民初6247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南阳宏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姜**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
4
2024-07-25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南阳宏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姜**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
5
2024-03-22
合伙合同纠纷
南阳宏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河南雅庄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
6
2024-03-18
合伙合同纠纷
南阳宏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河南雅庄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
7
2023-12-05
合同纠纷
南阳宏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河南众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
8
2023-11-15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姜**
南阳宏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
9
2022-11-30
(2022)豫1302民初8630号
合同纠纷
南阳市宛城区城市更新服务中心
河南宏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宏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
10
2022-11-30
(2022)豫1302民初8630号
合同纠纷
南阳市宛城区城市更新服务中心
南阳宏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3-14
2022-08-29
(2022)豫1302民初627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刘**、南阳宏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097.50元
民事案件
2
2022-09-08
2022-01-17
(2022)豫1302民初201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胡**、南阳宏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2-07-05
2021-12-09
(2021)豫1302民初4564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张*、夏**等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22-06-16
2021-12-09
(2021)豫1302民初5597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胡**、魏*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22-02-23
2022-01-17
(2022)豫1302民初203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闫**、李**等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2-01-27
2021-12-06
(2021)豫民申7658号
合同纠纷
南阳宏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阳知和商贸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民事申请再审审查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2-01-13
2021-12-09
(2021)豫1302民初4562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夏**、南阳宏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0-12-08
2020-11-03
(2020)豫13民终5254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李*、南阳宏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9
2020-05-20
2020-05-07
(2020)豫1303行审303号
南阳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南阳宏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10
2020-04-30
2019-10-16
(2019)豫1302民初4072号
赵**与南阳宏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综执(宛城区)城罚决字﹝2025﹞第21号
南阳市宛城区申伯大道与范蠡东路交叉口东南区域南阳宏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宏江升龙苑项目,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罚款人民币壹拾柒万伍仟玖佰零伍元伍角捌分(175905.58元)的行政处罚。
175905.58元
南阳市宛城区城市综合执法局
2025-11-26
2
宛市监处罚﹝2025﹞7-53号
当事人在代收燃气入户工程费时,隐瞒每户1213元的收费标准,诱骗业主每户按2600元缴费,当事人违规多收燃气入户工程费共计1122083元.截止2025年8月27日,当事人已完成宏江中央广场809户业主的燃气入户工程费退款手续.
罚款100000元。
100000.00元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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