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两江新区哲旭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亚莉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000MA60QC6G1K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两江新区金山街道金渝大道56号附3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两江消行罚决字﹝2024﹞第0239号
2024 年 7 月 3 日,两江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对位于重庆两江新区金山街道金渝大道 56 号附 35 号的重庆两江新区哲旭艺术培训有限公司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时,发现:1、应急照明无法联动;2、对一个感烟探测器进行测试时,发现消防设施无法联动;3、一层一个手动报警器故障;4、对二层一个室内消火栓进行放水测试无水。支队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重庆两江新区哲旭艺术培训有限公司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给予重庆两江新区哲旭艺术培训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捌仟陆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18600.00元
两江新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4-07-30
2
两江(消)行罚决字﹝2023﹞0336号
2023年8月14日,两江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对位于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山街道金渝大道56号附35号的重庆两江新区哲旭艺术培训有限公司进行双随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二层喷淋末端压力值为0。支队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两江消限字〔2023〕第 LJ1307号),责令限期整改。重庆两江新区哲旭艺术培训有限公司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给予重庆两江新区哲旭艺术培训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两江新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3-10-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