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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康惠精神病医院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4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槐林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31283MA1BDTAH1Y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海伦市向阳大街东、北海路北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海市监处罚〔2026〕4号
1.2025年12月16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制定药品养护制度,未做好养护记录。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执法人员依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向当事人送达海市监责改〔2025〕YP32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于2025年12月31日前改正。 2.2026年1月28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现场检查时,当事人未提供药品养护制度。 3.本局于2026年1月28日对当事人涉嫌未制定养护制度行为立案调查。 4.执法人员于2026年1月29日对当事人法定代表人王槐林进行了询问。 5.本案于2026年1月29日调查终结。 二、调查认定的事实:经调查查明:2025年12月16日,本局因当事人未制定药品养护制度,未做好养护记录,责令当事人于2025年12月31日前改正。2026年1月28日本局执法人员复查时,当事人建立了养护记录,但仍未制定养护制度。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2026年1月28日本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出示执法证件电子亮证截图打印件2张,证明本局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出示了执法证件并具有行政执法资格。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31283MA1BDTAH1Y的《营业执照》和登记号为2312831523002019103003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共3页,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 3.当事人法定代表人王槐林身份证复印件1份共1页,证明当事人法定代表人王槐林的身份信息。 4.2025年12月16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现场笔录》1份共2页,日期为2025年12月16日、编号为海市监责改〔2025〕YP32号《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共1页,证明当事人未制定养护制度,未做好养护记录和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的时限、内容及要求。 5.2026年1月28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现场笔录》1份共3页,现场取证照片打印件5张;2026年1月29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法定代表人王槐林的《询问笔录》1份共4页,证明当事人逾期仍未制定药品养护制度。 6. 2026年1月28日当事人在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提供2025年12月、2026年1月药品养护记录复印件2份共10页,证明当事人未做好养护记录的违法行为已整改。
罚款一万元
10000.00元
海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06
2
(绥)医保罚告字﹝2024﹞029号
重复收费、过度检查、超医保药品限定支付范围
处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伍仟肆佰壹拾柒元叁角壹分(5417.31元)罚款。
5417.31元
绥化市医疗保障局
2024-09-24
3
绥税稽罚﹝2023﹞15号
海伦康惠精神病医院-发票违法
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2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绥化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3-11-15
4
海医保执罚决字﹝2023﹞第5号
经调查审理确认,该机构存在重复收费、串项收费等问题
责令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总计21420.3元;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金额一倍罚款16915.09元
16915.09元
海伦市医疗保障局
2023-06-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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