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和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邱富标 | 注册资本:3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50800662805334U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福建省龙岩市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腾南路14号珠江大厦1101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4-02
(2026)闽0802民初105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福建和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方**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2
2026-03-11
(2026)闽0802民初201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福建和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曾**,刘**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3
2026-02-14
(2026)闽0802民初105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福建和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方**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4
2025-12-26
(2025)闽0802民初14668号
合同、准合同纠纷
通力电梯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福建和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平分公司,邱**,福建和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5
2025-12-23
(2025)闽0802民初14667号
合同、准合同纠纷
通力电梯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邱**,福建和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6
2025-12-23
(2025)闽0802民初14666号
合同、准合同纠纷
通力电梯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邱**,福建和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7
2025-12-02
(2025)闽0802民初13470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福建和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黄**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8
2025-12-01
(2025)闽0802民初1347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福建和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陈**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9
2025-11-28
(2025)闽0802民初1347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福建和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陈**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10
2025-11-27
(2025)闽0881民初376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福建和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姜**
漳平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2-13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福建和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方**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9-16
2023-03-22
(2023)闽0881民初31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福建和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童**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424.88元
民事案件
2
2023-09-16
2023-03-23
(2023)闽0881民初30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福建和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舒*、尤**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292.64元
民事案件
3
2023-06-16
2023-03-22
(2023)闽0881民初30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福建和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578.72元
民事案件
4
2023-06-06
2023-05-15
(2023)闽0802民初5065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福建和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詹**等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3-05-30
2023-02-15
(2023)闽0881民初31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福建和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邓**等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3-05-26
2023-02-14
(2023)闽0881民初310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福建和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邓**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3-05-26
2023-02-14
(2023)闽0881民初312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福建和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陈**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3-05-26
2023-02-14
(2023)闽0881民初30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福建和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邓**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3-05-20
2023-02-23
(2023)闽0881民初30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福建和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张**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23-05-10
2023-03-02
(2023)闽0881民初29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福建和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王**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3508020001202310120003
根据工作安排,我们于2023年9月1日对福建和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物业服务收费行为进行检查。经查,发现当事人涉嫌重复收取绿化用水费。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议予以立案调查。
罚款100000.00
100000.00元
新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岩市新罗区知识产权局)
2024-01-30
2
岩市监新处字﹝2024﹞3508020001202310120003号
重复收取绿化用水费
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作出罚款100000元的行政处罚。
100000.00元
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