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江西荣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谢国皇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1025MA3998KF1Y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公溪镇工业园区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5-19
(2022)赣1025民初912号
合同纠纷
何**
邓**,江西荣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邱**,邓**
抚州市乐安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抚乐市监处罚〔2025〕102号
2025年8月1日,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监督科,对位于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公溪镇工业园区的江西荣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机制砂(粗砂)进行产品质量抽样检测。在当事人陪同下,随机在该企业仓库抽取公司生产的机制砂(粗砂);生产日期为:2025-8-1,抽样基数为:粗砂1000吨,销售价格为:7元/吨。抽取样品数量:25kg/袋×2袋(留样1袋),当场封签送检。 经检测,该样品所检项目中颗粒级配不符合GB/T14684-2022《建设用沙》标准要求,该样品颗粒级配检验结果为(3.8),技术要求为(3.7-3.1),判定为“不合格”。2025年9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把《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通知书》(编号JCCY20250035)及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签收,同时告知其复检申请权利事项。2025年9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把《责令改正通知书》(抚乐市监稽责改公【2025】1号)文书送达当事人签收。 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表示对检测结果予以认可,放弃申请复检权利,并按要求进行了整改。 现查明,当事人于2025年8月1日生产机制砂(粗砂)1000吨,该批机制砂(粗砂)生产成本价为:5元/吨;销售价格为:7元/吨。至本次检测结果送达,1000吨机制砂(粗砂)已全部就地封存处理。未销售,故无需召回。
罚款7000元
7000.00元
乐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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