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县范小兰水产品摊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范小兰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50922MA2YR1GH2U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城西商业大世界市场一楼摊位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古市监处罚〔2023〕110号
当事人于2017年11月28日投资2万元在古田县城西商业大世界市场开设一家水产品摊店,从事淡水鱼零售。当事人用于商品结算的电子计价秤上张贴一块铭牌,内容:“ACS-30kg型电子计价秤,大秤量30kg,小秤量200g,产品编号:193254,度值10g,阿凡提衡器有限公司监制,制造日期:202206”等字样,2023年9月7日,执法人员现场对该电子计价秤进行检定,执法人员用一个标示5kg砝码放置于该电子计价秤上称量,电子计价秤数值显示为:5040g。执法人员现场将检定数值告知当事人,当事人表示已核对显示数值无异议。
2023年9月7日,经当事人同意,该电子计价秤送往古田县质量计量检测所检定。同日,古田县质量计量检测所出具了《检定结果通知书》(证书编号:GTJL20230038)。2023年9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检定结果通知书》(证书编号:GTJL20230038),该《检定结果通知书》中记录了古田县质量计量检测所对该电子计价秤进行三次称量测试:第一次放5kg法码,电子计价秤显示重量为5050g,最大允许误差±2.5g;第二次放20kg法码,电子计价秤显示重量为20170g,最大允许误差±10g;第三次放29kg法码,电子计价秤显示重量为29250g,最大允许误差±15g。上述测试数据显示当事人水产品摊所使用的电子计价秤不符合JJG539-2016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的要求,检定结果:称量不合格(超过最大允许误差),检定结论:不合格。当事人认可检定结果,对检定的过程及结论没有异议。因当事人未记账,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罚款(650元)|没收非法财物(0元)
650.00元
福建省古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