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江西远星化学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法院公告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舒敏虎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21672412649X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奉新工业园区环城东路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5-05-22
申请公示催告
桐乡市新光明印染有限公司,浙江雀屏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广华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巨野联越运输有限公司,江苏农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京博农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远星化学品有限公司,宁波炳星化工有限公司,宁波俊佳商贸有限公司,安阳九天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恒业成有机硅有限公司
安阳华一达塑化有限公司,桐乡市新光明印染有限公司,浙江雀屏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广华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巨野联越运输有限公司,江苏农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京博农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远星化学品有限公司,宁波炳星化工有限公司,宁波俊佳商贸有限公司,安阳九天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恒业成有机硅有限公司
公示催告
[浙江]桐乡市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奉市监处罚﹝2026﹞161号
经调查:当事人法定代表人于1997年买下原宋埠化工厂于2003年发展为江西省奉新县应星化工厂,2005年获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陆续发展为现在的江西远星化学品有限公司和江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共用厂房和官网,厂房总面积共计15万平方,年产量可达30000多吨,在技术上与京博农化、丰乐农化丰山集团等知名企业合作。但与其在公司官网【网址:http://www.jxyxchem.com/】发布了“31年化工行业经验、150000平方化工车间、30000多吨年产量”、“31年专注医药、农药中间体生产”、“1999年首批获得国家生产许可、多项权威检测报告及产品认证”、“以最好的产品服务于客户”、“绿色化工”、“在技术上广泛与知名企业合作,采用先进的调和技术和设备”等广告内容仍有不符,当事人未能提供有关佐证材料,制作发布相关费用凭证,广告费用无法计算。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虚假广告”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之规定。 1.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2.2026年6月2日,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核查制作的《现场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的事实; 3.2026年6月2日,对当事人制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奉市监责改[2026]256号)、《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奉市监限提[2026]256号)及送达回证各1份,证明我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要求其提供涉案广告有关材料及费用,当事人未提供的事实; 4.2026年6月2日,对当事人官方网站截图6份,证明当事人发布了虚假广告的事实; 5.2026年6月5日,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魏小英制作的询问笔录1份; 6.2026年6月5日,当事人提供的委托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委托代理人代为处理相关事宜的资格。 2026年6月9日,本局向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内容和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虚假广告”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事实。
罚款6000元,上缴国库
6000.00元
奉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