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广西乐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浦北分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10+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春宏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450722598400737T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浦北县牡丹路22号(浦东新城)18栋1单元与18栋2单元之间一楼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1-26
2014-07-14
(2014)浦民初字第942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北海市乐安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浦北分公司、罗*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4-01-24
2023-10-15
(2023)桂0722民督281号
申请支付令
广西乐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浦北分公司、冯**申请支付令审查民事令
1465.20元
民事案件
3
2024-01-24
2023-10-15
(2023)桂0722民督246号
申请支付令
广西乐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浦北分公司、马**申请支付令审查民事令
1731.00元
民事案件
4
2024-01-24
2023-10-27
(2023)桂0722民督261号
申请支付令
广西乐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浦北分公司、潘**申请支付令审查民事令
1380.00元
民事案件
5
2024-01-24
2023-10-27
(2023)桂0722民督284号
申请支付令
广西乐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浦北分公司、陈**申请支付令审查民事令
1282.10元
民事案件
6
2024-01-24
2023-10-27
(2023)桂0722民督257号
申请支付令
广西乐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浦北分公司、陈**申请支付令审查民事令
1308.60元
民事案件
7
2024-01-24
2023-10-27
(2023)桂0722民督251号
申请支付令
广西乐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浦北分公司、宁**申请支付令审查民事令
1425.10元
民事案件
8
2024-01-24
2023-10-27
(2023)桂0722民督283号
申请支付令
广西乐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浦北分公司、包**申请支付令审查民事令
1349.60元
民事案件
9
2024-01-24
2023-10-27
(2023)桂0722民督248号
申请支付令
广西乐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浦北分公司、何**申请支付令审查民事令
2006.30元
民事案件
10
2024-01-24
2023-10-27
(2023)桂0722民督273号
申请支付令
广西乐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浦北分公司、陈**申请支付令审查民事令
1477.3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浦消行罚决字﹝2025﹞第0003号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规定
2025年1月3日,我大队消防监督员根据《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服务工单》(编号:XT12024123103094)的举报投诉内容到浦北县浦东新城小区13栋进行现场核查,发现存在下列火灾隐患及消防安全违法行为:1、13栋架空层未按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印发《建筑架空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要求(试行)》设置电动车停放充电区域;2、13栋楼下通道处违规停放电动车。针对以上隐患问题大队制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浦消限字〔2025〕第0007号)责令限期改正。限期届满后,大队消防监督员于2025年3月12日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经复查,火灾隐患及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还未整改,广西乐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浦北分公司作为物业管理单位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其他形式消防监督检查适用)》(编号:〔2025〕第0010号)、《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其他形式消防监督检查适用)》(编号:〔2025〕第0137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浦消限字〔2025〕第0007号)、询问笔录和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广西乐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浦北分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2000.00元
浦北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5-07-10
2
浦消行罚决字﹝2023﹞第000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2023年1月12日16时57分,钦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钦州市浦北县金浦大街南亚国际大厦A 栋1单元电缆井发生火灾,立即调派越州消防救援站出动1个抢险编队、1 辆水罐消防车、1 辆云梯消防车共4辆消防车20名消防救援人员前往处置,消防救援人员在处置过程中发现浦北县南亚国际大厦A 栋1单元室内消火栓无水,广西乐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浦北分公司作为物业管理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火灾事故认定书》(浦消火认字〔2023〕第0001号)、现场照片及询问笔录 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广西乐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浦北分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25000.00元
浦北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04-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