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灞桥区惠利多便利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飞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10111MAB0HLW78A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高科绿水东城四期6#20107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灞烟处﹝2025﹞第125号
2025年09月11日10时00分,我区局专卖稽查人员在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高科绿水东城四期6#20107商铺“西安市灞桥区惠利多便利店”进行市场检查,向现场现场负责人黄飞出示证件说明来意,经现场现场负责人黄飞同意后在其店内柜台依法查获卷烟七匹狼(纯境)26条、长白山(迎春中支)13条、黄鹤楼(天下名楼)11条、泰山(心悦)8条、娇子(格调)6条、娇子(宽窄醇香中支)9条,合计6个品种73条。上述卷烟品种、数量经现场现场负责人黄飞当场确认无误,且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购进证明。我局执法人员现场10时15分电话向我局负责人请示,经我局负责人批准同意,我局执法人员将该批卷烟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将西安市灞桥区烟草专卖局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西灞烟存通字[2025]第4541号)第二联送达当事人。整个检查过程,现场现场负责人黄飞始终在场,并未对该行政强制措施提出陈述与申辩。现查明:当事人黄飞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该批卷烟为2025年9月8日,当事人黄飞从微信烟酒群购进的,无送货人联系方式,且微信信息已删除故无法查证,当事人黄飞现场现金进行的付款。经调查认定,该批卷烟为真品卷烟。因当事人黄飞所陈述的上述卷烟购进价格无相应证据证明,故其询问笔录中所陈述的卷烟购进价格不予采信。依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涉案烟草制品价格管理规定的通知》(国烟计(2021)93号)和《陕西省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陕西省公司关于印发2025年卷烟价格目录的通知》(陕烟计(2025)22号)的文件,当事人黄飞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价值为11650元。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为证:现场笔录、先行登记保存卷烟的照片、烟草证正本照片、询问笔录、涉案烟草专卖品核价表、非法真烟码段登记表,以及复制提取的当事人的身份证。当事人参与了本案全过程,对上述事实亦承认。
当事人黄飞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构成了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按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计36条的总价值人民币11650.00元处以8.00%的罚款,计人民币932.00元整的罚款。
932.00元
灞桥区烟草专卖局
2025-11-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