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凤翔区东关张志凤鸡排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志凤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10322MA6XFHMH5J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区城关镇东关街54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宝凤市监处罚﹝2024﹞87号
经查,经营者张志凤于2024年9月12日购进了起酥油5箱,规格16kg/箱,购进价150元/箱,共计750元,其中操作间存放的起酥油外包装袋无任何标签标识,使用此起酥油共炸鸡排80个,销售价为12元/个,故本案货值960元,违法所得960元。
2024年6月3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时,对当事人未建立进货、生产记录台账的违法行为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2024年9月23日,本局执法人员再次前往检查,当事人仍未建立生产、销售记录台账,仅建立了近三个月(7月至9月)的进货记录。
综上,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二十三条之规定,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960元;
3.罚款5000元;罚没款合计5960元。
5000.00元
宝鸡市凤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