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洪城加油城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万强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100705576106T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洪城路659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7-27
(2023)赣7101行初512号
罚款
南昌市洪城加油城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稽查局
南昌铁路运输法院
2
2023-06-09
(2023)赣7101行初512号
罚款
南昌市洪城加油城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南昌铁路运输法院
3
2020-07-07
(2020)赣7101行初453号
其他行政管理
南昌市洪城加油城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南昌铁路运输法院
4
2020-07-07
(2020)赣7101行初452号
其他行政管理
南昌市洪城加油城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南昌铁路运输法院
5
2019-12-24
(2019)赣0103民初10208号
合同纠纷
中化石油江西有限公司
南昌市洪城加油城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6
2019-12-04
(2019)赣0103民初10208号
合同纠纷
中化石油江西有限公司
南昌市洪城加油城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洪市监直处罚〔2024〕14号
当事人涉嫌销售不合格成品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的规定,构成了该款所指的“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行为。
当事人涉嫌销售不合格成品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的规定,构成了该款所指的“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行为。
81205.90元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