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茅孩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冬庆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602MACKU2ER66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安远县欣山镇东江豪景H-6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赣安市监处罚﹝2026﹞49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4年10月21日开始在其注册经营的天猫店铺“古月沁枫旗舰店”创建上架标题为“正宗江西赣州赣南脐橙新鲜水果10斤产地直发当季整箱橙子现摘冰糖”文字的商品销售链接(ID:845719294287),又于2024年12月30日在其网店创建上架标题为“江西赣南脐橙新鲜橙子10斤带箱正宗赣州精品大果产地直发当季水果”文字的商品销售链接(ID:ID870560336551),并于2025年11月22日在该上述商品链接中上传使用持有人为江西维鲜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已失效、加码模糊处理后的《赣南脐橙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准用证》(赣市橙协证字〔2023〕036号)图片,及当事人持有的已失效的《检验检测报告》(报告编号:XSSP202324236)图片1张,并在商品宣传网页上标注“真赣南脐橙请认准:〝赣州发货″”、“原产地认证授权”、“拒绝假冒伪劣 缺斤少两 催熟打蜡 售后拖沓”等文字。上述《赣南脐橙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准用证》图片是当事人于2023年11月13日从曾经合作公司“江西维鲜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处获得。经赣州市赣南脐橙协会核实,证实当事人发布使用上述《赣南脐橙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准用证》未取得该证持有人授权,使用期限已失效。经调查核实,当事人发布使用的《检验检测报告》有效期至2024年3月7日,使用期限已失效。 商品上架后,消费者从当事人店铺内该商品链接进行下单,当事人接到订单后,由当事人从安远县周边脐橙果园采摘脐橙,然后打包发货。当事人销售的脐橙非上述《赣南脐橙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准用证》所涉企业提供,且与上述《检验检测报告》所涉批次的脐橙无任何关联,其商品链接页面宣传的允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 2025年12月9日,我局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监督检查时,当事人现场将上述涉案图片从“正宗江西赣州赣南脐橙新鲜水果10斤产地直发当季整箱橙子现摘冰糖”、“江西赣南脐橙新鲜橙子10斤带箱正宗赣州精品大果产地直发当季水果”商品销售链接中撤销。上述涉案图片上传发布期间,当事人“正宗江西赣州赣南脐橙新鲜水果10斤产地直发当季整箱橙子现摘冰糖”销售链接完成交易订单1543笔,销售金额38099.24元;“江西赣南脐橙新鲜橙子10斤带箱正宗赣州精品大果产地直发当季水果”销售链接完成交易订单17笔,销售金额412.5元;累计销售金额38511.74元。当事人2025年11月份广告发布费用2356.08元(2356.08元÷30天=78元/天),2025年12月份广告发布费用2356.08元(2356.08元÷31天=76元/天),当事人发布违法广告持续时间共计18天(2025年11月份9天,2025年12月份9天),违法广告发布费用共计1386元(9天*78元/天+9天*76元/天)。
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1386元3倍罚款4158元上缴国库。
5544.00元
安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