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神元药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孙昌红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0902MA73UB1F5T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东大街44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肃)市监罚﹝2024﹞111号
2024年8月12日,我局向该单位下达了《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询问通知书》,要求该单位提供涉案“炒酸枣仁”(批号:230501,生产日期:2023-05-16)的供货商的资质、销售记录及现销售“酸枣仁”的供货商资质等相关资料。2024年8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法定代表人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制作了《询问笔录》。经调查,该单位于2023年8月4日从陕西逢春华百健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购入1袋“炒酸枣仁”,批号:230501,生产日期:2023-05-16,生产厂家:安徽鑫泰药业有限公司,规格1KG/袋,单价:960元/袋,总计960元,2023年9月6日该药品经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根据该单位提供的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13日期间共计16笔“炒酸枣仁”的销售记录和处方筏显示:该批“炒酸枣仁”自购进后在2023年9月17日至2024年1月11日期间进行了销售,共计销售16笔,在2023年9月17日销售时单价为2元/克,后续销售的15笔单价均为1.8元/克,销售总额为人民币1820元,违法所得为1820元。该单位法定代表人孙昌红对上述事实认可,没有异议。在调查中发现,该单位在购进药品时建立并执行了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能够提供涉案“炒酸枣仁”(批号:230501,生产日期:2023-05-16)和现销售“酸枣仁”的供货商、生产商资质、票据、检验报告及销售记录等资料。该单位落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六条“药品经营企业购进药品,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和销售。”的规定。
对酒泉神元药业有限公司进行了:1.没收违法所得:金额1820元;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壹项,罚没款合计1820元,大写壹仟捌佰贰拾元整。
-元
肃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