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鑫洲矿业集团汇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郑梅金 | 注册资本:3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10000573520652K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岚皋县滔河镇泥坪村五组冉家坪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6-01-18
2016-01-18
(2016)陕0925执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陕西鑫洲矿业集团汇源有限公司与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陕G环罚﹝2023﹞99号
该单位位于岚皋县滔河镇泥坪村的岚皋高速公路隧道弃渣综合利用项目(第2段)主体工程已建成并投入生产,未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开展验收,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之规定
罚款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
300000.00元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
2023-12-25
2
陕G环罚﹝2023﹞101号
单位“位于岚皋县滔河镇葵花村六组三元河的岚皋高速公路隧道弃渣综合利用项目(第2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主体工程已建成并投入生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之规定。
罚款人民币贰万陆仟元整(¥26000.00元)
26000.00元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
2023-12-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