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江苏祥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4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顾向军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21203675466546T所属地区:江苏省
企业地址:吴江区黎里镇汾湖大道558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1-13
(2025)苏1204民初11004号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江苏祥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袁**
江苏泰州姜堰区法院
2
2026-01-13
(2025)苏1204民初10896号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袁**
江苏祥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江苏泰州姜堰区法院
3
2025-10-21
(2025)苏1203民初5537号
劳动争议
杨*
江苏祥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江苏祥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
4
2025-09-24
(2025)苏1204民初6782号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陆**
江苏祥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江苏泰州姜堰区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闽宁支交执﹝2025﹞罚字第25号
2025年1月15日,我单位执法人员在江苏祥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国道104线流美大桥危桥改造工程总监办进行从业人员履职情况检查,发现有4人未在岗履职,我单位下发了抽查意见书要求限期30日内整改。2025年3月11日,我单位执法人员对江苏祥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国道104线流美大桥危桥改造工程总监办进行从业人员履职情况复查。建设单位福鼎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对江苏祥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监办履约人员共7人进行批复。2024年7月18日建设单位对总监理工程师单文华变更为黄桂荣、2024年10月18日对试验室主任王如春变更为陈晶毅进行了变更批复。但检查发现总监办仍有孙新连、曾鲁龙共2人未在岗履职,且未经建设单位同意,总监办无法提供以上2人的履职记录。经调查,2023年12月29日建设单位批复7名监理进场人员,项目实际开工时间为2024年8月8日,但是在项目开工之前孙新连和曾鲁龙2人已离职,江苏祥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后续未补充人员以达到建设单位要求7名监理人员到岗履约的要求,江苏祥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经建设单位同意,擅自变更监理人员。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00元
宁德市交通运输局
2025-06-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