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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县宏润购物广场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潘志峰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50521MA8UGC3LXW所属地区:福建省
企业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辋川镇更新村新街330-5至10号店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惠市监罚【2023】374号
经查明:1.泉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出具《检验报告》(NO.23C227002284)显示当事人经营的“老姜”(购进日期:2023-07-31)经抽样检验,铅(以Pb计)项目实测值为0.31mg/kg,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泉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出具《检验报告》(NO.23C227002281)显示当事人经营的“青桔”(购进日期:2023-08-08)经抽样检验,2,4-滴和2,4-滴钠盐项目实测值0.924mg/kg,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当事人于2023年7月31日以5.5元/斤的价格向惠安县吴琼珍蔬菜批发摊购进涉案批次老姜50斤,并于当日以12.8元/斤的售价上架销售,于2023年8月15日全部销售完毕,共销售了35.134斤,耗损14.866斤,货值金额为449.7元,违法所得为449.7元。 3、当事人于2023年8月8日以158元的价格向惠安县阿标水果店购进涉案批次青桔一件(30斤),折算进价5.27元/斤(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并于当日以5.98元/斤的售价上架销售,于2023年8月12日全部销售完毕,共销售了27.19斤,耗损2.81斤,货值金额为162.6元,违法所得为162.6元。 4、案发后,当事人立即按要求对抽检不合格的老姜和青桔进行召回,召回数量为零。 5.当事人购进上述批次“老姜”及“青桔”有查验供货商的资质,有按规定进行进货查验及记录,有索取并保存销售清单及检测报告。
没收违法所得(612.3元)
0.00元
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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