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家县包谷垴乡惠明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乐军 | 注册资本:3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2530622MA6L5EFC65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包谷垴乡包谷垴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昭巧处罚〔2025〕411号
“绵羊油真皮保养(棕)”是当事人从昆明购进的,具体进货时间记不清楚了,进货价格8元/盒;销售价格是10元/盒;当时购进了5盒;截止检查时已经卖出1盒,剩余扣押走的4盒;“绵羊油真皮保养(无色)”也是当事人从昆明购进的,具体进货时间记不清楚了,进货价格8元/盒;销售价格是10元/盒;当时购进了5盒;截止检查时已经卖出2盒,剩余扣押走的3盒;“高级鞋油”也是当事人从昆明购进的,具体进货时间记不清楚了,进货价格8元/瓶;销售价格是10元/瓶;当时购进了3板(6瓶/板),一共是18瓶,截止检查时已经卖出5瓶,剩余扣押走的13瓶。当事人未建立进销货台账,未能够提供供货方资质。当事人经营上述产品,构成了经营超过限用日期产品的行为,货值金额为2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的,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以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
200.00元
巧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