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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隆标准件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潘华秀注册资本:1088.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81691263570P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塘下镇海安凤山海光路123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5-06-11
2015-06-11
(2015)温瑞行审字第678号
瑞安市国土资源局与瑞安市华隆标准件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裁定书
行政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瑞塘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240号
当事人浙江华隆标准件有限公司于在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xx镇xx村xx路xx号实施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为,当事人于2009年购买瑞安市xx镇xx村xx路xx号的土地与建筑物,土地使用权面积2155.9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008.09平方米,作为厂房使用。2011年瑞安市国土资源局对当事人超红线建设的地块即《浙江华隆标准件有限公司面积测量成果报告》(项目编号:DD202507026)用地面积测量图中(4)(6)(7)(8)号建筑作出瑞土资罚〔2011〕294号行政处罚决定。2012年,浙江华隆标准件有限公司取得为期2年编号为(2012)0310502的《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厂房东面建了一幢六至七层砖混结构建筑物即《浙江华隆标准件有限公司面积测量成果报告》(项目编号:DD202507026)用地面积测量图中(2)号建筑,该建筑占地面积602.61平方米,建筑面积3837.66平方米,维持至今。2015年,浙江华隆标准件有限公司在用地北边建了一幢一层钢结构的彩钢棚即《浙江华隆标准件有限公司面积测量成果报告》(项目编号:DD202507026)用地面积测量图中(5)号建筑,建筑占地面积474.26平方米,建筑面积474.26平方米。2015年同年对原厂房开展原拆原建于2019年完工,建设一栋占地面积486.3平方米,建筑面积1008.09平方米的建筑物,在验收通过后加盖两层钢结构的彩钢棚共计985.33平方米,以上建筑物即《浙江华隆标准件有限公司面积测量成果报告》(项目编号:DD202507026)用地面积测量图中(1)号建筑,总体建筑物建筑占地面积486.3平方米,建筑面积1993.42平方米。浙江华隆标准件有限公司现有土地占地面积3407.41平方米,建筑总占地面积2650.2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7392.37平方米,主要用于生产使用,其中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面积为6384.28平方米。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决定:责令当事人浙江华隆标准件有限公司限期十日内自行拆除位于瑞安市xx镇xx村xx路xx号厂房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部分建筑物,即《浙江华隆标准件有限公司面积测量成果报告》(项目编号:DD202507026)房屋分层平面图中编号一层(2)、(5)计1076.87平方米,二层(2)计602.61平方米,三层(1)钢、(2)计1053.42平方米,四层(1)、(2)计1088.91平方米,五层(1)、(2)计650.83平方米,六层(2)计602.61平方米,七层(2)计222.00平方米;用地面积测量图中(4)未超土地界线面积56.71平方米、(7)未超土地界线面积4.79平方米、(8)未超土地界线面积64.12平方米,以上建筑面积共计5422.87平方米。
限期十日内自行拆除位于瑞安市塘下镇海安办事处凤山海光路123号厂房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部分建筑物,即《浙江华隆标准件有限公司面积测量成果报告》(项目编号:DD202507026)房屋分层平面图中编号一层(2)、(5)计1076.87平方米,二层(2)计602.61平方米,三层(1)钢、(2)计1053.42平方米,四层(1)、(2)计1088.91平方米,五层(1)、(2)计650.83平方米,六层(2)计602.61平方米,七层(2)计222.00平方米;用地面积测量图中(4)未超土地界线面积56.71平方米、(7)未超土地界线面积4.79平方米、(8)未超土地界线面积64.12平方米,以上建筑面积共计5422.87平方米
0.00元
瑞安市塘下镇人民政府
2025-11-24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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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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