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厦门市海沧区阿海哥烟酒商行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胡志海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50205MACPQD5W2U所属地区:福建省
企业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沧林三路428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厦海市监处罚〔2025〕101号
经查,当事人成立于2023年7月4日,主要从事二手商品回收、转卖、寄卖等经营活动。 2024年5月起,当事人通过线上微信或线下到店、上门的方式,购进片仔癀,根据二手市场价格波动情况适时转售赚取利差。另,当事人因身患右肾细胞癌,购进片仔癀后将部分用于自己食用。购进时,当事人查验了片仔癀的防伪标志。 经查,当事人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线上微信、线下门店渠道向杨志恒(电话号码:15260381970,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南昌中路小雄花店楼上岩气满满茶叶)等个人销售其购进的部分片仔癀,售价为每粒350元至646元不等。查明共售出93粒,销售收入50700元。另,举报人王光杰于2025年3月11月向当事人询价,当事人于3月12日向杨志恒采购片仔癀肝宝5盒,购进价格为573元/盒,并由杨志恒直接将该产品发往王光杰,销售价格为680元/盒,共销售5盒,销售收入3400元。 2025年3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至当事人住所现场检查,发现未售出的10粒片仔癀(外包装均有塑料膜密封),销售价格为600元/盒。上述产品外包装标示“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5020243”“生产单位: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产品类别:中药”及药品追溯码等信息。经查询上述药品外包装上的药品追溯码,确认其为合法上市药品。现场未发现片仔癀肝宝实物。根据举报人提供的向当事人购进的片仔癀肝宝图片,“片仔癀肝宝”外包装标示“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制”“香港中成药注册编号:HKP-08411”等信息。经查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数据库,未见“片仔癀肝宝”批准注册证书;经查询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网站中成药名单,可查询到该产品信息的表格,该表格中显示该产品编号为HKC-08411,导出表格中HKP版本资料,资料中可见“此过渡性包装版本的有效期直至2025年11月6日”及一包装图片,图片上显示的“香港中成药注册编号:HKP-08411”与举报人提供的图片信息一致。 案发后,当事人积极配合我局执法人员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发布《药品召回公告》拟召回已售出的片仔癀、片仔癀肝宝,截至调查终结未召回片仔癀、片仔癀肝宝。 经查询国家企业信息信用公示平台,当事人未因同一性质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系初次违法。未发现当事人已售的片仔癀、片仔癀肝宝造成危害后果。
-
-元
厦门市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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