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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柴油机配件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3法院公告 4裁判文书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姚鸿兼注册资本:47.5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501071984026611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南宁市唐山路44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6-27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南宁市柴油机配件厂
粟**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2
2022-06-27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南宁市柴油机配件厂
郭**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3
2022-06-27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南宁市柴油机配件厂
叶*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2-05-08
(2022)桂0107民初1278原告南宁市柴油机配件厂与被告你方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判令被告支付其租金、公共卫生管理费、水电费、逾期付款利息、违约金、代理律师费及退还合同保证金等,并承担诉讼费用,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调解建议书、开庭传票、原告提交的证据副本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南宁市柴油机配件厂
粟**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2
2022-05-08
(2022)桂0107民初1280原告南宁市柴油机配件厂与被告你方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判令被告支付其租金、公共卫生管理费、水电费、逾期付款利息、违约金、代理律师费及退还合同保证金等,并承担诉讼费用,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调解建议书、开庭传票、原告提交的证据副本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南宁市柴油机配件厂
郭**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3
2022-05-08
(2022)桂0107民初1277原告南宁市柴油机配件厂与被告你方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判令被告支付其租金、水电费、逾期付款利息、违约金、代理律师费及退还合同保证金,并承担诉讼费用,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调解建议书、开庭传票、原告提交的证据副本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南宁市柴油机配件厂
粟**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4
2022-05-08
(2022)桂0107民初1285原告南宁市柴油机配件厂与被告你方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判令被告支付其租金、公共卫生管理费、水电费、逾期付款利息、违约金、代理律师费及退还合同保证金等,并承担诉讼费用,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调解建议书、开庭传票、原告提交的证据副本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南宁市柴油机配件厂
叶*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1-09
2018-07-27
(2018)桂01民终280号
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梁*等诉广西南宁诚厚商贸有限公司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18-12-30
2018-11-05
(2018)桂民申3566号
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陈**、梁*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8-11-22
2018-07-19
(2018)桂01民终633号
公司证照返还纠纷
梁*等诉广西南宁诚厚商贸有限公司公司证照返还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行政处罚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没有数据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