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江西宏福新材料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董谦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830MABYPUJ07X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工业开发区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7-08
(2026)赣0830民初129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永新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永县市监处罚﹝2026﹞26号
2026年1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刘金、马草芳在永新县工业园区对江西宏福新材料有限公司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查发现江西宏福新材料有限公司使用压力管道(DN150mm约10米、DN65mm约430米、DN100mm约30米)于2023年建厂时购置,2024年投入生产使用,截止检查当日未依法进行检验;1台储气罐(产品编号:Y11J21190)系当事人从浙江温州老厂转入使用,无法提供购置及投入使用时间证明,截止检查当日未依法进行检验;2台叉车(产品编号:G5BBU5933、G5AFA5797)分别从浙江温州老厂转入及在本地二手设备市场购置使用,截止检查当日未依法定期检验;2台分气缸(产品编号:2023157、2023158)于2023年下半年购置并投入使用,截至检查当日未依法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2026年1月5日我局已下达监察指令责令改正,2026年3月5日复查时,上述问题仍未整改,继续使用相关特种设备。当事人因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不熟悉、重视不足,导致相关工作懈怠,造成了使用未经检验、未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的情况
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并处罚款30000元上缴国库。
30000.00元
永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