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友机电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林友增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1081MAC176X8X3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泽国镇腾蛟村B区086号(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市监处罚〔2026〕116号
2025年6月,当事人以委托的方式生产不锈钢潜水泵(规格型号:QDX10-20-1.1B)44台,委托价格155元/台,放置于路桥区某工业园区的门店内。2025年年8月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当事人生产的不锈钢潜水泵(规格型号:QDX10-20-1.1B)进行抽样检测,抽样基数44台,检样备样各2台,标注价格165元/台,经检验,结果判定“不合格”。至2025年11月13日案发,当事人生产的抽检不合格的不锈钢潜水泵(规格型号:QDX10-20-1.1B)共40台已全部出厂销售,销售单价165元/台,共计销售额6600元,获利400元。另4台样品(检样2台、备样2台)为当事人无偿提供给抽样机构,无违法所得,计货值660,两项共计经营额7260元。因当事人在外省零散销售,未登记客户资料,无法召回出厂销售产品。用于检验的不合格样品由抽样机构统一处理。
当事人生产经检验不合格的不锈钢潜水泵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之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并作如下处理:
1.没收违法所得400元;
2.罚款10164元。
10164.00元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