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济世大药房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阴波 | 注册资本:5.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220103MA172R3H8L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胜利大街19号门1栋101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长市监宽处罚﹝2024﹞56号
经查,当事人已取得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从事药品零售。当事人于2023年2月7日,从吉林省紫淇医药物流有限公司采购24盒碳酸钙D3颗粒(国药准字H20090334,规格3g*12袋/盒,生产企业: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批号为W20220666,有效期为20250610),单价为23.83元。当事人进货渠道合法,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并索取保留了相关票据。当事人于2023年3月1日至4月2日期间,以每盒25.00元的价格将上述药品全部售出。2023年9月20日吉林省紫淇医药物流有限公司通知当事人对上述药品进行召回,由于无法联系到具体购买的顾客,售出的药品未能召回。经计算货值金额合计600.00元,违法所得600.00元。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之规定,现责令长春市济世大药房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600.00元。
600.00元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宽城分局
2024-04-07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3
企业未按规定公示年报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宽城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