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南湖区新嘉街道智辉通讯设备经营部(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伟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402MA2JHUGH3W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新嘉街道嘉城景帆苑980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新烟处[2024]第23号
本局接群众举报,称有人驾驶一辆车牌号浙F59YH9的机动车在G1522常台高速违规运输卷烟,途径新昌区域,请烟草局及时查处。本局检查人员立即联络浙江省绍兴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对该车辆进行拦截,后浙江省绍兴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高速交警陆铁骑(警号:142784)、贾真良(警号:002279)将该被举报车辆(车牌为:浙F59YH9)拦截并带至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G1522常台高速新昌段双彩出口处,经检查发现车上载有大量卷烟。2023年12月14日2时10分,高速交警将卷烟移交我局处理。该被举报车辆内共有两人,其中驾驶员叫郑意杰,另一名叫周润悦。本局检查人员上前表明身份并在驾驶员郑意杰的同意并陪同下对其车辆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其车内载有卷烟。经当场询问,驾驶员郑意杰承认该批卷烟为其所有,系其从福建省莆田市市区的一些卷烟零售户处收购来的,打算运到浙江省嘉兴市进行销售。因现场情况复杂不宜清点,经驾驶员郑意杰同意并陪同,本局检查人员将上述卷烟带回新昌县烟草专卖局7楼707会议室。在郑意杰的陪同下,本局检查人员对查获卷烟进行了清点,经清点明细为卷烟黄山(新制皖烟)等13种共计1210条,其中:黄山(新制皖烟)241条、牡丹(软)157条、利群(新版)171条、红双喜(硬)325条、红双喜(硬8mg)100条、双喜(软经典)75条、黄金叶(乐途)45条、哈德门(纯香)24条、冬虫夏草(双中支)55条、冬虫夏草(银)5条、七匹狼(软灰)4条、七匹狼(锋芒)4条、中华(硬)4条,上述卷烟外包装封装完整。因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又无法提供在当地购买烟草专卖品的有效证明,涉嫌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经批准,本局检查人员陈勇(执法证号:11060652012)、黄永(执法证号:11060652014)依法对上述卷烟予以先行登记保存。郑意杰全程陪同并配合接受检查,对本次检查无异议,对现场采取的先行登记措施不陈述、不申辩。现场无其他特殊情况,未发现其他涉嫌违法证据。
2023年12月14日,本局依法委托浙江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对依法先行登记保存的上述卷烟进行鉴定。根据2023年12月18日出具的《卷烟鉴别检验报告》,上述卷烟均为真品卷烟。经查,上述卷烟系郑意杰于2023年12月12日傍晚至13日早上从福建省莆田市市区的三四家卷烟零售店里购得的,当时总共购得卷烟黄山(新制皖烟)等13种共计1210条,其中:黄山(新制皖烟)241条、牡丹(软)157条、利群(新版)171条、红双喜(硬)325条、红双喜(硬8mg)100条、双喜(软经典)75条、黄金叶(乐途)45条、哈德门(纯香)24条、冬虫夏草(双中支)55条、冬虫夏草(银)5条、七匹狼(软灰)4条、七匹狼(锋芒)4条、中华(硬)4条。其后,郑意杰将上述卷烟放置在车牌号为浙F59YH9的车辆内,打算将该批卷烟从福建省莆田市运到到浙江省嘉兴市,放在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新嘉街道城景帆苑980号(现为东升东路980号)的经营场所进行销售。卷烟在运输途中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违法运输真品卷烟的价值为169475元。郑意杰领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号码为:330402109181。
以上违法事实有《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询问笔录》、《卷烟鉴别检验报告》及其他有关证据等证实。
郑意杰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项所列情形,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属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行为。
被处罚人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项所列情形,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属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第1目之规定,处罚如下:
违法运输的真品卷烟黄山(新制皖烟)等13种共计1210条(每品种各鉴定损耗0.1条)予以没收。
没收的卷烟交浙江省烟草公司绍兴市公司收购,变价款上缴国库。
0.00元
新昌县烟草专卖局
2024-02-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