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玉元堂中医诊所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傅光学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54MABLKE2303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开州区临江镇大兴街181号附1号(自主承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开州市监处罚〔2026〕724号
经查,当事人系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54MABLKE2303和《诊所备案凭证》,登记号:MABLKE23050015417D2112,主要开展中医科门诊服务。
? ? 当事人于2025年8月6日在重庆市康万佳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购进由该公司生产的涉案批次“党参段”1袋(包装:1kg/袋,批号:241202,生产日期:2024-12-25),购进价格为195元/kg,销售使用价格为250元/kg;2025年7月8日在重庆市图治医药有限公司购进涉案批次“冬瓜子”2袋(四川宏康源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包装规格:0.5kg/袋,产品批号:250401,生产日期:2025.04.15,保质期至:2030.04.14),购进价格为210元/kg,销售使用价格为273元/kg;涉案批次“半边莲”购进数量为1袋(内江良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包装规格:0.50kg/袋,生产批号:201101,生产日期:2020.11.27),购进价格为44元/kg,销售使用价格为60元/kg,该饮片存放在药品库房,是未开封的整包,因当事人疏于管理,“半边莲”采购资料丢失。当事人购进上述涉案批次的中药饮片经医师处方后用于临床治疗。2025年10月30日重庆市医保局在市级飞行检查中发现当事人使用的上述药品存在虫蛀和霉变情况,现场对上述涉案批次中药饮片拍照取证,制作现场笔录经当事人签字确认。2026年3月3日,本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当事人因医保局检查发现涉案批次的中药饮片有虫蛀和霉变情况后于当日进行了下架销毁处置,执法人员在现场未发现涉案批次中药饮片。当事人疏于管理,导致涉案批次中药饮片“半边莲”发霉、潮湿后存放在库房待使用,“党参段”“冬瓜子”发生虫蛀后,存放在中药饮片斗柜继续使用至2025年10月30日即医保局检查之日。当事人无使用销售记录,未及时发现涉案中药饮片虫蛀的情况,无法确定虫蛀的具体时间,且无证据证明涉案中药饮片虫蛀后的使用情况,本局以医保局检查之日剩余中药饮片来认定货值金额,根据当事人自述,“党参段”剩余0.5kg,“冬瓜子”剩余0.05kg,结合现场拍摄的照片,上述涉案批次中药饮片的货值金额为168.65元(0.5×250+0.05×273+0.5×60),按照整袋计算,货值金额为416.5元(1×250+0.5×273+0.5×60),涉案药品的实际货值金额不足416.5元,不足一万元,无违法所得。
? ? 另查明,当事人无法提供涉案批次中药饮片“半边莲”的采购票据,未制定药品储存、养护制度,未定期对上述药品进行检查和养护,未做好储存、养护记录,导致涉案批次中药饮片“党参段”“冬瓜子”发生虫蛀后,没有及时发现并存放在中药饮片斗柜继续使用,“半边莲”发霉、潮湿后存放在库房待使用。案发后,当事人积极完成整改,对药品进行全面自查,制定并执行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于2026年3月31日向本局递交整改报告。
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10000.00元
重庆市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