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铜梁区铭洋火锅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成英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00224MA60HKYCXT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办事处塔山东街510、51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铜梁市监处字(2023)617号
2023年7月10日,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的工作人员对位于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办事处塔山东街510、512号的铜梁区铭洋火锅店进行了食品抽检,2023年6月29日,我局收到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No_:2023-03SP070490)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测,甲醛项目不符合整治办[2008]3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及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3年8月2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及对应的《重庆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编号:SBJ23500000650849201)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限时报告情况表。截止2023年8月14日,当事人并未对检验结论提出异议,不要求复检。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之规定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60元;罚款5000元
5000.00元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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