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林林实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尹玄宇 | 注册资本:3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100MA480R5H6D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都路166号电子商务大厦A、B塔楼22层AB2201-247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综执(宛)城罚决字﹝2023﹞第5-7号
2023年9月1日我大队接到上级交办的河南林林实业有限公司在南阳市官庄工区泰山路与中原路交叉口西南侧施工的原大时代生活广场拆迁施工项目,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未进行覆盖。违反了《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五款相关法律规定:(一)建设项目开工前,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硬质围挡并进行维护;暂未开工的建设用地,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未开工的,应当采取绿化、铺装或者遮盖等防尘措施;(二)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公示施工现场负责人、环保监督员、扬尘污染控制措施、举报电话等信息;(三)在施工现场出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并配套设置排水、泥浆沉淀设施,施工车辆不得带泥上路行驶,施工现场道路以及出口周边的道路不得存留建筑垃圾和泥土;(四)施工现场出入口、主要道路、加工区等采取硬化处理措施,确因生态和耕种等原因不能硬化的,应当采取其他有效措施进行抑尘;(五)对在施工工地内堆放的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以及工地堆存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建筑土方,应当采取遮盖、密闭或者其他抑尘措施;(六)规模以上施工工地应当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当地行业主管部门联网;(七)其他应当采取的防尘措施。 已经构成违法。
处罚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的罚款
20000.00元
南阳市城市管理局(南阳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2024-03-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