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誉捷汇通快运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罗樟洪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2901053184608B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柯柯牙路零公里处五团办事处旁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阿克苏税稽罚〔2026〕40号
(一)发票违法行为
根据协查系统推送任务,你公司于2023年6月取得湖南凯俞迪运输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4份,发票代码043002200211,发票号码为21089432、21089433、21089434、21089435,开具金额396399.60元,税额3960.40元,价税合计400000.00元,货物名称:*运输服务*运输费。长沙市税务局稽查局已将相关委托协查情况发至我局。根据长沙市税务局稽查局出具的稽查报告和税务处理决定书,上游湖南凯俞迪运输有限公司为暴力虚开企业,无实际生产经营活动,为他人开具的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1553份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行为,定性为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你公司取得的4张运输费发票在此1553份发票中,已出具《已证实虚开通知单》。
经查,你公司取得的4张运输费发票是由为你公司拉运货物的司机为结算运费提供的,你公司与湖南凯俞迪运输有限公司之间未签订过运输合同,也未向湖南凯俞迪运输有限公司支付过运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开具纸质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之规定,你公司与湖南凯俞迪运输有限公司之间未发生实际业务,取得其开具的发票代码为043002200211,发票号码为21089432、21089433、21089434、21089435的4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为虚开发票。
上述违法事实,由以下证据证实:
证据1.你公司记账凭证及附件复印件5页,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明细账复印件8页;
证据2.《已证实虚开通知单》1页,委托协查凭证货物清单1页,委托协查凭证清单1页;长沙市税务局稽查局出具的稽查报告12页和税务处理决定书2页;你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1页。
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6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阿克苏地区税务局稽查局
2026-07-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